<?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rss version="2.0"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
	xmlns:wfw="http://wellformedweb.org/CommentAPI/"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xmlns:sy="http://purl.org/rss/1.0/modules/syndication/"
	xmlns:slash="http://purl.org/rss/1.0/modules/slash/"
	>

<channel>
	<title>醒客眼Thinker&#039;s Opinion</title>
	<atom:link href="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feed" rel="self" type="application/rss+xml" />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link>
	<description>清醒源于对酒精的无奈，关于生活，关于互联网</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Thu, 18 Mar 2010 17:22:24 +0000</lastBuildDate>
	<generator>http://wordpress.org/?v=2.8</generator>
	<language>en</language>
	<sy:updatePeriod>hourly</sy:updatePeriod>
	<sy:updateFrequency>1</sy:updateFrequency>
			<item>
		<title>学Hulu？没戏！</title>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840.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840.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18 Mar 2010 16:47:40 +0000</pubDate>
		<dc:creator>醒客Think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版权]]></category>
		<category><![CDATA[视频新媒体]]></category>
		<category><![CDATA[hulu]]></category>
		<category><![CDATA[youtube]]></category>
		<category><![CDATA[视频]]></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p=840</guid>
		<description><![CDATA[        07年下半年，视频行业结束了其高速发展期，而到了08年下半年，随着经济危机的蔓延，视频行业则出现了空前的阻力，好在经济危机也大大降低了此前占据视频公司半数以上开销的带宽成本，否则，能有几家视频网站能够扛到今天还很难说。
        视频的出路在哪里？盈利之路漫长，总要有个突破口，于是，版权成为争抢的目标，并很快成为血拼之地。
        说到版权，许多人喜欢拿hulu.com说事，说hulu是做正版的，言下之意，其他的（主要是类似youtube的视频分享网站）是做盗版的。
        其实，所谓盗版，并没有什么所谓的哪一类型的网站允许不允许一说，盗版在所有法制国家都是非法的，造成错觉的原因是，分享类网站由于用户上传，在一些国家，存在一个所谓避风港的问题，相关细节这里不多说，有兴趣的看&#62;&#62;这里。
        实际上，国内的司法实践中，已经不再考虑“避风港”，未明确授权即判定为非法侵权，因此，从理论上，想做视频网站，被赶到了一条路上，也就是：播视频之前，先获得版权（主要是买或者资源置换，后者等价为买）。
        在过去的两年多来，视频行业的从业者一直想推动视频版权的运营能力，让版权在运营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但一直效果不佳。
        国内版权形势不容乐观，盗版问题复杂。不仅有互联网上的盗版问题，还有地面渠道（比如盗版光碟）的盗版问题，即便互联网上，还分大网站与小网站，在线播放与下载播放等各种形式，由于不同情形下，对侵权的追究力度差异巨大，涉嫌盗版的成本相差也非常巨大。
        由于盗版的途径复杂，打击又是运动方式，缺乏长期性，因此，买版权并不能产生应有的收益，因为其他“胆大的”网站或者地面销售点照样盗版你的内容，你的利益并不能因为你买了版权而得到保护，唯一作用只是避免了版权人起诉你。
        这就好比说，你买包子是为了吃饱肚子的，结果包子吃到嘴里发现非常难吃，甚至还有霉味，你正要找卖包子的讲理，人家告诉你，这包子肯定吃不死人，我们的美好愿望就这样阉割了。
        如果买包子只求一个吃不死人，我们还能指着它长膘么。
        视频网站对于版权价值的理解不同，买版权甚至成为了一些网站眼中的核心竞争力，不过，在版权意识还显贫瘠的地方，采用极端的版权保护思路，尤其想到视频在线播放之外还有许多看不清的版权陷阱，真玄。
       很多事情让人奇怪，许多新进入者或者旁观者，斗志昂扬的地以国家、民族的名义，走极端的路线，商业需要规则，不是运动，我们吃的亏不少了。
       因此，当王微说“Hulu模式照搬到中国不现实”时，你是在倾听一个快两年的实践者的感觉，黑豆对于hulu的尝试从2008年下半年就开始了。我一直认为， 砸版权的网站不会有未来。
        如果你有耐心，粗略听我算一笔账，按照目前视频带宽的价格，每看一集电视剧（长30分钟，清晰度不低于电视的500k以上码流）的带宽成本，较低的价格也在大约0.1元人民币，而现在CPM（Cost per Thousand Impressions千次展示成本）广告平均在0.01元人民币，差距有十倍。当然品牌好一点的公司，CPM会高一些，有些公司能买到很低价钱的带宽，但差距依然很大。
        现在，如果购买版权，每集（不是每部）非热门电视剧成本已经高达2万元，也就是说，不算其它成本，光收回版权成本，每一集要有200万人次观看。
      Hulu成功为什么？一则是美国的版权环境，另一则，hulu的背后是新闻集团、迪士尼和NBC这些强势的内容生产者。与此相对，国内，版权环境亟待改善，电视台等传统视频媒体缺乏互联网的运作经验。
         学hulu吗？没戏！
参考：
            视频相关文章
             版权相关文章
]]></description>
		<wfw:commentRs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840.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拆迁与网络反低俗的法制精神</title>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837.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837.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27 Dec 2009 15:36:31 +0000</pubDate>
		<dc:creator>醒客Think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版权]]></category>
		<category><![CDATA[互联网]]></category>
		<category><![CDATA[拆迁]]></category>
		<category><![CDATA[法制]]></category>
		<category><![CDATA[财产权]]></category>
		<category><![CDATA[钉子户]]></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p=837</guid>
		<description><![CDATA[         “钉子户”，是近年来随着房屋拆迁而出现的流行词，最近的唐福珍自焚将“钉子户”演绎到高潮，终于，全国人大正加紧推动拆迁条例修改。
        人大正在推进的拆迁条理修改，其中一个重要变化是“被征收人”取代“被拆迁人”，这一名称的变化，更多突出了房屋所有人的权利，而不是简单的拆迁动作。进一步，“拆迁”还支持权利人依法申诉。
        总之，人们希望拆迁条例更具多体现财产人的权利、拆迁过程更有法可依。
        近期，反低俗与反盗版风潮，一些涉嫌违规的中小网站被关停，从大的方向来看，规范互联网内容运营、保护知识产权的出发点并没有错，多年来，严重的盗版问题已经对我国知识产权行业的发展构成威胁，音乐产业全行业的低迷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盗版泛滥。
        一轮浩大的互联网“拆迁”工程正在进行，国家广电总局、工信部等多部委联合，重拳出击，力图“拆迁掉”违规网站，还互联网一片洁净的空间。
        不过，好的出发点并不意味着结果都很愉快，一些地方出现了一刀切式的清查，中国站长站主编邱松说 ：“有的网站并没有违法内容，仅仅因为广告商投放的广告有成人内容，或者域名与一些曝光的违规网站相似。”
        出现许多地方机房大面积断网，是因为IDC机房如果被曝光接入了违规网站，将面临严厉处罚（一旦IDC机房有一个服务违规，整个机房面临整顿的风险），在可能重罚的威胁下，一些IDC采取了极端的白名单办法，即只有被认可的网站才可以接入，其余则一概屏蔽，这直接导致了一些无辜者被“滥杀”。
       一台服务出问题，整个机房需要整顿，并不是主观部门的规定，但却演化成了实际的行动，看上去就像“一人犯法，全家坐牢”一样不合情理。
        如果出现了低俗、侵权等问题，机房、托管商、网站等角色，各自到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何进行合理的责任划分，如何对问题进行量化，避免出现偷一条牛绳跟偷一头牛同样定罪的不合理性，就要细化：什么样的情况算是违规？违规的责任如何承担？违规到什么程度必须关站？关多久？由谁来判定？
       如果缺乏明确可以遵循的统一标准，则各方很难在事前做好恰当的监管。互联网管理就会从放任自流的极端过渡到人人自危另一个极端。
        对于一家并没有违规而被意外关停的网站，意味着以信息方式存在的资产被无条件剥夺，互联网财产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要避免这种不合理的情况，需要治理过程更重视法制精神，而不是依赖于临时的通知，这或许是过去许多年来“拆迁问题”给互联网管理的提示。
        尊重互联网的财产权，加强法制精神是当前互联网管理与运营的当务之急。
]]></description>
		<wfw:commentRs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837.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web2.0版权研讨：正义与招安</title>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813.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813.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01 Nov 2009 01:20:04 +0000</pubDate>
		<dc:creator>醒客Think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版权]]></category>
		<category><![CDATA[盗版]]></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p=813</guid>
		<description><![CDATA[        前天与行业内几个朋友小聚，大家谈到一个问题，就是正版的正义性，盗版的非正义性，以及由此衍生的道德评判。
        正义在这个浮躁的年代，有时候真的成为了笑柄，不仅是许多人否定正义本身的价值，更多的人则认为你是假借正义之名，做非正义的事，所谓伪君子。
        我们抛开正义是否假借不谈，正版与盗版是否有所谓正义与非正义呢？如何看待当前热热闹闹的版权争夺呢？
        1、就版权而言，首先是法律的而不是道德的，版权纠纷，是否认定侵权或者盗版，交给法律要比交给道德靠谱。
        2、侵权判定，不是个绝对概念，随着互联网等新的载体出现，版权法律会与时俱进，因此侵权不象有些人想象的那样，一眼可以判定，符合道德直觉的未必符合法律，反之亦然。
        3、退一步讲，即便判定一些大型在线播放网站为盗版，仅仅打击也未必真能改变版权现状，存在侵权可能的网络运营者，从在线播放到BT下载，具有非常多的形式，打击而不寻求出口更可能让需求转向更隐蔽的盗版形式，流向更多真正法律意义上盗版小网站，盗版问题变得可能更复杂。
        4、在整个版权环境还有待改善的大前提下，盗版不会是个短暂的过程，不是给视频网站找借口，大型在线网站的监管要比散落的各类小网站管理容易得多，大型网站遏制了小网站是个客观事实，大网站如果缺乏生存环境，我们会重回几年前的盗版黑幕时代，那时，用一个朋友的话说，你都找不到谁在盗。
        5、因为第4条的原因，即便法律认定大型在线播放网站是盗版，那么实施“招安”比“平定”要更有现实意义的多。
         6、我们要有理想主义，但更要现实的理想主义，不能在现实中执行的理想主义没有价值，而如果考虑在现实中执行，就不是一个拍脑袋义愤填膺就可以解决，那是一个需要有详细步骤研判，考虑各方平衡的真实的大任务。
         总体来说，当前版权问题是各方利益平衡问题，不管是有意或者无意地穿上法律或者正义的外衣，解决版权问题是一个细致的“技术活”。
         PS：有朋友问，对运营网站宽松，那么现在盗版横行的局面是否会变得更糟？
        我想，对运营网站宽松的目的是便于他们正版化，而不是纵容，要想让运营网站不是利用宽松条件来加大盗版而是加快版权建设，在于细化避风港的执行细则，明确不同行为的责任，让企业能够评估法律风险，正确合理使用避风港。
        还有一条，加大上传者传播盗版的打击力度，目前盗版横行，有一些网站利用个人之名进行盗版，法律上应该加大上传过程中盗版的打击力度，只有加大上传者的责任，对于上传未获得授权的作品较多的用户，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才能有效释放运营网站的力量，这样遏制了网站的恶意钻空子的行为，也让网站对个人监管的责任减轻，如果确认企业利用个人名义非法上传，可以加大追究责任。
]]></description>
		<wfw:commentRs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813.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2</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web2.0版权研讨：制作公司对话视频网站</title>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94.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94.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1 Oct 2009 10:25:41 +0000</pubDate>
		<dc:creator>醒客Think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版权]]></category>
		<category><![CDATA[影视]]></category>
		<category><![CDATA[节目]]></category>
		<category><![CDATA[视频]]></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p=794</guid>
		<description><![CDATA[        当前，电影、电视剧或者节目公司与运营网站间的分歧很大，对于节目流通存在很大障碍。
        导致分歧大的原因是，从一单生意来讲，双方的分歧很大，一个鸡蛋要价1块，一个只出5毛，谈判能有什么结果？
        减少分歧还要着眼于中长期的目标，而不是眼前的生意。大体有如下3点建议：
        1、加强版权制作人与运营网站直接沟通，达成更多了解。
        版权通常由代理方与各运营网站进行沟通，代理方更多从单部片子的售卖考虑，价格的分歧容易让沟通陷入僵局，加强内容制作方与运营网站的直接沟通，有利于从影片宣传到内容播出各个环节多角度考虑，找到价值互动点，也便于互相了解难处，达成谅解。
        2、加强价值运营。
       当前，现实的死结还是因为视频网站的盈利能力，没有盈利当然无法谈支付能力，各方应该多考虑网站的价值运营，一起为运营价值多做工作，才能形成良性循环。
        3、尊重网络传播规律
        网络传播有不同于传统媒体的规律，非线性、用户参与等等。既然要得到网站宣传、用户互动等方面的好处，就会有用户上传可能侵犯版权的可能性，如何发挥好处遏制侵权，要理解网络用户的新特征，要求版权法律的进一步细化，业界尊重，立法跟进，共创良好环境。
        运营方对网络版权充分尊重，不能以网路传播规律之名行盗版之实。内容制作人也要充分看到版权问题的复杂性，正版过程的长期性，区别用户上传中侵权与传播的区别，在恶意盗版与用户参与之间找到具体的应对办法，建立版权新秩序，只有正版运营具有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才能有效遏制恶意盗版带来的长期危害。
        先说到这吧。
        续：20091024
         4、行业共同努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为行业繁荣创造宏观环境。
         10月24日下午的首都电视节目推介会暨影视发展论坛，在版权合作领域，可以粗线条分成三类阵营：内容制作人、视频运营网站、版权代理人。
        从论坛现场沟通来看，内容制作人、视频运营网站通过这几年的磨合，尤其是今年以来，在中长期的立场上，已经有相当的共识，内容制作人主动在跨媒体内容、分成模式方面伸出橄榄枝，回应此前视频网站提出创新内容、合作分成的倡议，大家理解视频网站当前的处境，支持产业长期价值的发掘，并看好互联网作为开放平台的长期价值。
        分歧比较大的，是版权代理人与视频运营网站之间关于互联网进步性带来的版权模式的变化，看来，加强沟通，对处在法律空白地带的内容进行更细致的技术性处理，还需努力。
        减少分歧，加强内容制作方与运营网站的更多互动，在行业中长期发展中很有必要。在内容合作方理解互联网运营现状的基础上，互联网站加大对影视制作过程的支持，以平台合作升级简单的版权购买，发挥协同效应，共同应对网络导致互联网产业链扁平化的趋势，未来，采取版权分销的模式如何应对互联网协作的问题，值得反思。
        用会议主持人的话说，视频制作公司直接对话视频运营网站，在影视视频行业，是历史性的，直接对话，意义深远。
        参考：
         运营网站在网络版权中的角色错位
         视频网络版权正面临系统性灾难
]]></description>
		<wfw:commentRs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94.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醒客减肥的终极铁律</title>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57.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57.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1 Oct 2009 16:00:27 +0000</pubDate>
		<dc:creator>醒客Think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文化生活]]></category>
		<category><![CDATA[健康]]></category>
		<category><![CDATA[减肥]]></category>
		<category><![CDATA[生活]]></category>
		<category><![CDATA[铁律]]></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p=757</guid>
		<description><![CDATA[醒客减肥一些体会心得，把健康理念传递给希望健康的人们。 

 醒客减肥终极铁律：所有减肥的秘诀最终都将归结到节食和运动。
醒客减肥10条铁律
0、  不要相信节食和运动之外还有什么所谓的减肥秘诀。
1、  减肥不是要不要节食、要不要运动，而是如何节食、如何运动。
2、  控制饮食(体育锻炼)不是要挑战极限，而是要培养饮食(运动)习惯。
3、  饮食规律的保证要对食物有敬畏感；运动方法的保证要自己可以坚持。
4、  不要在吃饱之后再享受美食，白白浪费了味蕾和库存。
5、  运动不仅仅消耗热量，还会增加食欲，重在摄入与消耗平衡。
6、  有效的医学方法不能代替你减肥，但能帮你减少心理和生理上的障碍。
7、  减肥跟工作(生活)无关，但减肥跟工作效率(生活品质)有关。
8、  没有胖过你不知道减肥，胖过没有瘦过你不懂得减肥。
9、  一直有效的饮食规则：早上吃饱，中午吃好，晚上吃少。
 问答篇
 0、减肥是一种信仰？
答：减肥是一种信仰，象信鬼，信则有不信则无，看上去像玄，实际上有道理，只有你真正关心的东西，你才会用心，很多人几乎从来都没有到过邻居家，不是他去不了，因为他从来没有想。慢慢体会吧.
1、  桌上有美食，我最喜欢的，也不动声色么？
答：吃啊，吃的时候注意以前常吃不喜欢吃的少吃点，比如米饭。
2、  朋友聚会的时间好长啊，一会儿尝一口几个小时下来也超了，怎么办？
答：长时间就餐或者难以控制的场合，最好的办法是自己先设定好吃什么，吃多少，然后每次的吃的时候记住，特别没有控制力的人，就选择先分餐。
3、  我这几天都没怎么吃饭，怎么体重还不减？
答：减肥不是截肢，没那么快，以周为单位看，不同时间的平均值减少半斤到1斤就很好了。一天不吃饭或者给地主打一天短工的方法不叫减肥叫催肥。
4、  看到好吃的，放不下筷子怎么办？
答：看到肉，想到肥鼓鼓的肚腩，看到奶油，想到日渐堵塞的脑血管，美味的背后都有灾难在等着。
5、  怎么样才不算吃多了？如何看待饥饿感？？
答：下顿饭之前1小时能感到饥饿。适度的饥饿感是必要的，这有利于身体代谢尤其是油脂类的代谢，也是衡量身体摄入热量是否超标的一个标尺。适度的饥饿感对身体是有好处的，健康的人，应该学会享受这种饥饿感，而不是把它当成一种不良体验或负罪，当饥饿感变成一种乐趣，减肥不成功都难。
6、  节食多长时间会有效果？
答：一天不吃是没有用的，有用的是一个月每顿都少吃。
7、  多吃一次就会胖吗？
答：胃和脂肪细胞都是有记忆的，从吃多到吃少需要1周以上的适应期，不要对哪怕只一次狂吃抱有侥幸。
8、  减肥是不是就要告别美食了？那，毋宁死！
答：当然不是，你基本上什么都可以吃，但每次吃的时候不要过量，细水才能长流。
9、  减肥要不要避讳一些食物？
答：最重要是区分食物的高低热量。油脂类(奶油都知道吧，花生坚果也是)、碳水类(米饭馒头哦)是高热量，蛋白质类是中等，青菜类是低热量。准备一个卡路里的手册吧，记住一些。
10、 我现在好像还不太胖啊，等等再减呢？
答：不要等走不动时才想起减肥，早一天控制比晚一天控制要容易很多。当然，没有对减肥有深刻认识得，让TA胖出点麻烦可能也是好事。
以下根据提问整理：
11、问：你现在做什么运动呢？
 答：不专门做什么运动，就是平时自己多注意活动就行了，特意安排的运动，可能坚持不了，要习惯在工作生活中加入运动，多走几步，多遛几圈。
12、问：减肥过程中，要不要严格遵守减肥师的食谱？包括种类和量。
答：过于对量和种类有严格控制的减肥师，你要考虑他方法的科学性了，一般来说，以吃了之后感觉不饿为底线，感觉饱了为上线，根据每周体重变化，自己来调整食量，如果每周能减500克左右，是比较合适的，过快了，不利于健康。
13、问：有没有更好的减肥师？
答：只要减肥师是合格的，不是只为了赚钱的，减肥师是否更好比自己是否好更重要。减肥是技术活，要自己多体会，变成一个更好的减肥者。
14、问：为什么只提节食呢，没有讲运动哦
答：节食可能分歧更多，对于减肥来说，运动也很重要，体重过大的人，开始不要做太多运动来减肥，尤其是剧烈运动，这样会对身体有损害，尤其是关节和脊椎，运动可以在体重减轻后逐步增大，不要简单追求运动量，而且运动量不要超越自己的习惯，一个没有运动习惯的人，靠运动减肥是不现实的，运动一天休息一个月，或者运动一两个月就停止了，可能反而更胖了，因为食量不容易跟没有规律的运动协调。
15、问：什么样的运动方式比较好呢？
 答：顺应自己习惯的运动比较好，平时多注意一些，培养运动习惯，比如：尽量少开车，午餐尽量走远一点，晚上散散步，多爬爬楼梯，如果有体育爱好习惯当然更好，但如果没有体育运动习惯，不要一下期望值太高，培养一两项体育爱好，一定要能形成习惯，不然不会有太多效果。
16、问：健脾开胃了，结果是更能吃，那不是要更胖了吗？(问题和答案由阿龙兄弟&#60;博客雪猴子&#62;提供，减肥成功人士)
答：中医讲的食谷不化，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消化不良，结果是形容消瘦，另一种症状就是体胖。不化不一定是不吸收，而是没有转化为应该的能量和营养你的身体。所以吃什么，怎么吃还要根据自己的体质。胖，既符合物质不灭也应该是不健康的表现。国学告诉我们，应该是脾虚体制的人更容易胖。
17、问：减下来松弛的皮肤咋整？
答：如果减的不是过快，并不容易看到松弛，可以适当补充胶质，如猪蹄。
18、问：我也运动也少吃可不见瘦只能保持不再胖，为什么？
答：你再找找感觉，少吃是相对的，下顿饭前1小时左右要有饥饿感才是正常饮食量，可以再尝试少吃一点看看，注意别一天多一天少，尤其晚上，可以不吃主食，只吃水果蔬菜试几天看。
19、问：你这里讲节食和运动，没有讲营养平衡，是不是容易反弹呢？
答：营养平衡也是很重要的，这里不是没有讲营养平衡，实际上核心内容都是关于平衡的，当然也包含了营养，只不过没有直接提这个字眼。反弹与否，如果真理解了这个方法，还是效果很差，那你需要看看医生，是不是内分泌之类的出现了问题，这个方法是对于常态来说的，可能对于有器质性疾病的人未必有效。
20、问：我是个还算有毅力的人，我不是承受不了美食的诱惑，是受不了少吃了还减不了，总是不知不觉中，最后反弹回来了。
答：真正的毅力，正是你提到的减肥挫折感，通常减肥当中总会出现阶段性反弹或者体重不变的情况，有时甚至持续几周，只要认识到，减肥不会是一个直线过程，中间伴随小量反弹（不大于2斤），或者有几天甚至一两周不减，这都是正常的，要紧的是，当体重不再减少的时候，自己要反思，看看是否热量摄入过多了，如果这期间饥饿感不强，可以适当再减少一些进食，心态平稳，一个平台期过后，就会进入下一个阶段。
21、问：减肥会反弹吗？
答：不要问减肥师这个问题，没有一劳永逸的减肥方法，是否反弹最终取决你是否养成了健康的习惯与观念，事实上，减肥的人群当中，只有大约不到10%的人能够不反弹，而这些能够成功的人不仅改变了以前不健康的饮食运动习惯，而且对减肥有观念上的认识。
22、问：既然减肥会反弹，那还减肥干什么？
答：虽然减肥者经常会遭遇反弹，但减肥对于肥胖者来说依然非常必要和有用，人不是一天胖起来的，也不是一天瘦下去的，反弹本身也是个过程，正常人的体重每天不同时段也是在波动的，最大的时候一天波动量甚至会有几公斤，反弹不可怕，只要定期称量体重，发现反弹的量超过你的设定值，那就在未来的一两周内，进入一个新的减肥阶段，体重就会重新回落。事实上，更多的人是经过这种反复的反弹，幅度逐渐减少，逐渐稳定在合格体重范围的。
一句话，反弹是正常的，在反弹中不断调整。
23、问：你说的健康习惯我了解，健康观念是什么？
答：很多人说自己抗拒不了美食，总是过量，最后导致减肥失败，其实，美食的诱惑，很大程度上是自己的观念问题，如果能够正确认识健康，懂得不管多好的美食，品尝比暴食更具享受，品得过犹不及的饮食真谛，你饥饿的时候，才不会面对美味挪不动脚。
24、问：减肥的过程需要使用医学手段吗？什么形式的医学方法比较好？
答：总体的感觉，医学方法能够帮你克服一些生理（比如饥饿感）和心理上（比如自己感觉有依靠）上的障碍，医学手段是辅助性的，单纯依赖医学方法，并不科学，最终也容易失败。对于小体重（只是超重，没有达到肥胖程度），即使不采用医学方法，也是可以的，医学方法有帮助但并不必要。
如果你的体重属于肥胖，抑或你不是毅力很强的人，你希望通过医学方法辅助减肥，越接近本源生活的方法应该更合理一些，一些夸大其辞，动用了复杂医学手段的减肥方式，我不太相信，尽管他们也可能有效果。
25、问：可能不可能减肥减的太多呢？
答：减肥持续2个月以上，且有明显效果(超过5公斤)的人，要注意厌食证，由于减肥期间比正常饮食要少，减肥结束要恢复正常饮食，减肥时间长了之后，会对继续追求降低体重有习惯性，对吃饭有莫名的排斥感，要注意心理调节，减到正常体重之后，要逐步恢复正常饮食。注意不过量的同时也不能过少，或者偏食导致营养不均衡。
26、问：减肥需要专门的减肥医师吗？
答：理论上，如果你毅力足够，且没有器质性疾病，减肥医师介入并不是必须的，因为肥胖就是热量摄入过高导致的，能控制了热量平衡，就不会出问题。不过，现实中，能够有毅力自己减肥的人比例不到10%，如果真有毅力，也不容易到走到肥胖这一步，如果你缺乏毅力，且想在减肥出现各种状况下能够有人正确指导，通过减肥医师进行减肥是不错的选择。
27、问：减肥的最大障碍是什么？是饿得坚持不了还是什么？
答：通常不同的人可能遇到的障碍不尽相同，饿的过程或者运动无法坚持是大家看到的现象，其实深层次更重要的原因，是对目标的放弃，很多人，由于别人对其饥饿或运动过程的否认，会让减肥者觉得，减到当前已经可以了，比如：有人说，减了5斤就够了；你现在体型很好啊；或者你减不到你要的目标的，差距太大。减肥者主动放弃了减肥目标是导致减肥失败更大的障碍。
28、问：我天生食欲旺盛怎么办？
答：食欲旺盛，很多肥胖者都有这个毛病，通常人们习惯用胃去体会食物，要想不吃多，要学会用嘴去体会食物，尤其是在需要体重减少的时候，多用嘴去品，而不是靠胃的鼓胀来体会满足感，你不仅能够增加食物的乐趣，而且不会吃过量，必要时多嚼一会儿，延长胃饥饿导致的吞咽的无法控制。
29、问：减肥期间与减肥之后的保持期间，注意事项要变化吗？
答：通常，在减肥期间，要对热量控制等行为更加有自制力，当成一种信仰和坚持，这样你才可能在比较短的时间内，看到效果。一旦体重达到自己设定的范围，进入保持阶段，对于量的控制可以适当放松，但务必要多关注体重变化，当体重反弹超过4市斤的时候，需要重新进入较严格的控制状况，以免反弹过多。
30、问：如何控制欲望/
答：先以小量缓解压力，同时提高进一步欲望能满足的阀值。比如：爱吃小吃，打开包装之后，拿出少数几个，然后放到柜子里，吃完几个就结束，到柜子里去拿，稍微有控制力的人，会形成阻碍。抱着包装吃的人，是减不了肥的。
（待续）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作者不保证适用于所有人。欢迎转,载，保留本博客署名权与链接。 

]]></description>
		<wfw:commentRs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57.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运营网站在网络版权中的角色错位</title>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41.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41.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16 Sep 2009 00:58:50 +0000</pubDate>
		<dc:creator>醒客Think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版权]]></category>
		<category><![CDATA[网络版权]]></category>
		<category><![CDATA[避风港]]></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chenshihong.com/?p=741</guid>
		<description><![CDATA[        近日，由搜狐、优朋普勒、激动网等3家成立“反盗版版权联盟”，按说，加强正版化，强化版权创造价值，这没什么问题，如果将反盗版等同于一味打击，显然，这对于需要创新支持的互联网版权保护来说，无异于灾难。
        关于网络版权问题，我也探讨过很多次，这里不再赘述，有兴趣的可以看 这里
 或者这里的目录。
        这里就盗版联盟的问题补充一些个人看法。
        如果按照最传统的版权定义规则，只要未获得授权，那么一律可以归结成盗版，变成严厉打击的对象，但是这种做法，在互联网时代是偏颇的。
        从版权保护角度看，互联网最大的特点用户参与性，一方面用户参与到内容的传播过程中，如分享，包括通过即时通信工具传递节目文件，提供节目播放链接，还可以使通过分享网站提供节目源或者节目链接；另一方面用户参与到内容的创作和二次创作，用户可以在线录制节目（创作），也可以在线编辑加工节目，跟其他人联合编辑加工（二次创作）。很多时候，用户传播与用户创作也通过网络平台交错在一起。
        网络版权关于“避风港” 条款的规定，是对于网络传播这种创新性的尊重，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的立法精神也在于此，否则，传统版权已经实施多年，还多此一举干什么。
        从目前来看，版权市场的问题，虽然细节上，是法律层面的事，整体上说，法律只是技术细节，深层次则是“运营方”与“版权（代理）方”的利益没有平衡好。当然，对一些网站借用“避风港”条款，恶意进行盗版的情况，确实需要治理，但治理的方法不是简单的打击，而是要给正版运营的网站提供成长空间，让正版比盗版更有市场价值，那时候，才是正版市场的骄傲。
       归根到底，网络版权问题的解决还是要依赖网络版权的运营水平，如果不尊重网络版权的创新规则，最终，在国际化的竞争中，我们这些所谓守法的公民，最后会被新规则抛弃。
       提高网络版权运营水平，就要求运营网站与版权（代理）网站能够冷静的坐下来，从各自的利益出发，找到运营的平衡点，这才是解决知道。
       搜狐力挺入反盗版联盟，想分版权代理一杯羹，这可以理解，但从实际角度看，与优朋普乐与激动网是版权代理商不同，由于搜狐首先是运营方，在目前运营网站与代理网站利益分歧巨大，且需要推进行业规则建设的情况下，是没法兼顾好两个角色的，如果要选其一，搜狐肯定要选运营网站，现在它站在版权（代理）方立场上，显然站错位置了。
         视频网络版权，在当前行业发展遇到整体困难的情况下，需要从政府到商业网站的大智慧，一刀切操作简单，但断了创新的路。
        参考：
          视频网络版权正面临系统性灾难
]]></description>
		<wfw:commentRs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41.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团队十荣十耻[王祺同学总结]</title>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28.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28.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25 Aug 2009 05:30:17 +0000</pubDate>
		<dc:creator>醒客Think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企业与经济]]></category>
		<category><![CDATA[团队]]></category>
		<category><![CDATA[荣辱]]></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p=728</guid>
		<description><![CDATA[以解决问题为荣，以寻找借口为耻
 以主动负责为荣，以需要追问为耻
 以业务导向为荣，以技术自恋为耻
 以迅速行动为荣，以因循拖延为耻
 以预防问题为荣，以应急救火为耻
 以刨根问底为荣，以敷衍了事为耻
 以严谨细致为荣，以粗疏随意为耻
 以充分沟通为荣，以不闻不问为耻
 以开放分享为荣，以保守封闭为耻
 以总结优化为荣，以得过且过为耻
]]></description>
		<wfw:commentRs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28.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2</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百度2009技术大会[现场记录]</title>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20.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20.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18 Aug 2009 16:51:10 +0000</pubDate>
		<dc:creator>醒客Think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互联网观察]]></category>
		<category><![CDATA[创新]]></category>
		<category><![CDATA[框计算]]></category>
		<category><![CDATA[百度]]></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p=720</guid>
		<description><![CDATA[        时间：2009年8月18日
        从你开始，创新世界。2009百度技术创新大会。
        花絮:记者在台上拍人，我在台下拍记者。会议即将开始
        开幕序曲，技术改变世界，视频画面超宽，5:1或者6:1的超宽(更正，有朋友说是14:1)，超级震撼。央视《对话》主持人陈伟鸿主持。
        北京副市长gou(按照发音拼写的)先生发言，与技术创新话题关系未知。
        互联网协会理事长胡启恒女士志词：互联网缩小数字鸿沟；通过互联网技术创新做强，提升企业实力；正处最好时代，网民基数大，快速发展期；创新是互联网的灵魂。
       百度CEO李彦宏：框广天地，创新无限。
       语义解读是搜索的新要求。例如：实例：北京哪里可以找到女朋友？互联网上无处不在的输入框，如：twittter﹑yahoo财经﹑校内等等，如何整合在一起？框计算！对话式需求将越来越多，框计算。(解读：目的是为了结果的格式化与精确性)。
       框计算实现形式。框统一输入，通过语义分析﹑行为分析﹑智能人机﹑海量计算进行需求分析，明确用户真实需求，匹配分立处理引擎，开放应用。通过垂直化应用合作，通过开放接口，实现用户到服务对接。从搜索框到无所不能的框，背后是框计算平台，扩展“框”之后，框无处不在，电话﹑窗口﹑楼宇﹑烽火台﹑花朵&#8230;框广天地﹑创意新无限。（解读：框是否太大，全有即全无？）
        李一南：框计算让搜索更强大。
        阿拉丁点亮暗网。(解读：暗网是否虚罔？)，开放实现机器级对接。并推出百度地图引擎。(熟悉地图行业的可以评判下百度地图意义)，百度服务如百度知道，采用聚合mashup服务，将地图与文本结合起来。框计算无处不在，并延伸到手机等随身平台
        视频：百度技术滚雪球式发展，标有百度logo的雪球越滚越大，最后暴涨到整个屏幕。(解读：两者关系未知)
        百度COO叶鹏：技术进步驱动营销创新。
一碗米的价值是多少？做成一碗饭﹑一个粽子或者一瓶酒，它们的价值将是一元﹑十元﹑百元不同，由此可见，营销促进产品增值。
        世界在加速:数日·城镇→实时·全球。播放视频，太CCTV版式，且80年代的。
        人的搜索引擎输入赤裸裸反映了真实想法，对品牌推广更直接有效(解读：似乎偷换了原因和结果)，从用户驱动﹑分众传播﹑持续优化到为用户提供价值，构成服务的核心。喜欢一个女孩子如何表达？(解读：反映了百度光棍文化:-))。输入越来越多样化，如：二维码，机器终端(解读：看来百度意义上的框等于输入)。
        表演：小女孩前台舞蹈，稍后，人进入到视频中，真人与视频结合。歌词是童谣：小小星星亮晶晶。(人品歪下，百度不罗莉控吧)。
        百度前三号人物发言总结点评：几段视频做得非常震撼，可以与好莱坞的片子拼一拼，CEO﹑CTO﹑COO的演讲精彩度依次递减，之前很奇怪百度把CTO放COO前面的原因，“框计算”概念宏大，不过后面的演绎稍显得空洞，“框计算”作为面向商业的包装，如果作为一个技术性领先概念，显得高度不够，产品和营销的各种点，还没有互相融合。
        百度首席产品架构师孙云丰：搜索引擎问题与新视点。
        4个问题：需求多样化复杂化，从关键词到自然语句；结果准确的期望值增高；用户行为傻瓜化，不会提炼关键词，如：搜123、文科女为何不愿嫁工科男；有价值信息获取很艰难，由于数据过于纵深、暗网信息等原因，不存在或难获取的信息很多。
        新视点：丰富多彩的结果形式；“推”的资源获取思路；搜索社区的价值；搜索框价值扩展，成为多应用的入口。
        北京大学俞士文教授：语义消岐问题研究。
        歧义来源：：标题与内容的区别；真实含义与文本表面含义；指代词﹑多义词﹑同义多词现象；比如：“老公是鸡勒”与“老公不是鸡勒”的含义是什么，这是隐喻；象狮子勇猛，象狐狸狡猾也是隐喻。区别歧义的目的是提高查准率、查全率。如：金融风暴﹑炒鱿鱼具体为隐喻还是原意，需要能够区别出来。
        词义自动消岐：通过共用词语，默认义项来消除歧义；如：流行的“俯卧撑”含义﹑“苹果”电脑与水果的“苹果”，需要通过机器知识库来解决。另一种消岐，利用上下文确定含义，总体来说，自然语义理解当前还在发展中，并不能良好解决。
        微软 搜索工程总监 刘激杨：智能搜索的未来。
        用户失望：找不到结果，无数次点击，大量垃圾；用户得不到帮助，需要辅助引擎；用户任务无法决策，需要决策引擎。
        传统搜索引擎：提高相关信息，一次点击离开结果，难题是搜索词与url难匹配
        决策引擎：协助决策，搜索结果与页面浏览结合，结果一览无余。
        百度架构师廖若雪：阿拉丁背后的技术。
        传统搜索满足不了搜索需求，需要挖掘更多暗网信息，弥补搜索满意度。日全食前后，日全食查询的含义并不相同；日全食，不同人不同偏好，需要图片还是视频？利用结构化数据来描述，并加入需求满足度﹑个性化信息来考虑。
        百度的技术创新会，整体感觉比较不错，但后续解读的内容稍显单薄，“框计算”的概念包装不够饱满，阿拉丁、凤巢等概念连贯性也有待加强。
参考：
从百度看互联网搜索的垂直趋势
垂直搜索与搜索趋势
搜索之惑
为什么是搜索
]]></description>
		<wfw:commentRs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20.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社区浪潮下的信息传播</title>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17.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17.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18 Aug 2009 00:12:06 +0000</pubDate>
		<dc:creator>醒客Think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社区与传播]]></category>
		<category><![CDATA[twitter]]></category>
		<category><![CDATA[传播]]></category>
		<category><![CDATA[微博客]]></category>
		<category><![CDATA[社区]]></category>
		<category><![CDATA[网络新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p=717</guid>
		<description><![CDATA[        刚才主持人介绍了很多，我今天的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稍微务虚一点，希望通过这部分让大家了解，过去几年互联网的发展到底是有什么决定性力量在起作用，博客、SNS、网络媒体等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认识这种力量后，可能大家看待问题时会掌握分析的方法，而不是跟风来认同别人的观点。第二部分我会针对各位网络编辑讲一下有关标题的技巧。
        今天的网编训练营题目叫做“从博客到Twitter 社区浪潮下的网络新闻观”，第一部分围绕它来讲，其中网络新闻的概念是指更泛一些的概念，而不是狭义上的网络新闻。
一、沟通与媒体
1.沟通的演化
        原始人的沟通是为了完成一件事情，是为生存而做，例如呼朋引伴来共同对抗野兽。随后人类社会开始逐渐把沟通方式独立起来，衍生了除了生存之外的一种沟通需求。但这些沟通都基于个体目的，一开始是为了生存，后来是为了生活。
        随着原始社会的发展，族长会开始在山洞里给一群原始人讲一些故事、技能，这种沟通已经不是直接为了协作做一件事情，这是公共沟通的开始，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一个转折点。
        族长向一群人传播内容，这种公共沟通演化到现代就是公共化传播，就是媒体。
2.媒体
        a）媒体的公共性。包括三方面：
        媒体传播的是公共内容，具有客观性和公共的价值观。
        媒体的传播渠道是公共的渠道，便于各方面介入。
        媒体拥有公共的话题背景。比如最近几周非常火的“门事件”，这个事件如果只是出现在小论坛上去是没有太大共鸣的。但它在网上广泛传播一段时间后就火了，是因为有公共话题背景，大家都对这种负面的八卦感兴趣。一般来说，新闻要想吸引人关注就需要有共同话题背景。
        b）媒体的稀缺性
         第一种是非对称带来的稀缺性。每个人都想说话，如果每个人都拥有很多信息来源、都同时发声，反而无法传播。大家最后发现，其实只有少数人发言才更合适，这就是媒体的稀缺性之一。
        另外是，优质内容稀缺、传播渠道稀缺，这也是媒体稀缺性的另两个要素。
        c）媒体的时效性
        媒体通常都有时间窗口，能第一时间把握事件要点，这种时效性也促成了媒体。
二、网络新闻
1.喉与舌
        如果不考虑内容来源，网络媒体首先是媒体，而媒体都有着喉舌的功效。
        拥有内容与传播的就是媒体，但网络媒体是残缺的媒体。因为中国的网络媒体，尤其是商业媒体本身是没有采编权的，通常只拥有传播权，只起到“舌头”而非“喉头”的作用。
2.特征
        网络新闻最显著的特征是海量。传统媒体的内容，版面有限，用完为止，而人对于新闻的需求通常是非刚性的，不会因为漏掉一条新闻而肚子疼。但在互联网上，媒体内容变得海量了，所有信息都以传播的名义集中到了一起，比如新浪、搜狐这种综合门户，都将各类传媒信息全部综合起来。
        网络新闻的第二个特征是可追溯性。传统媒体通常不提供追溯的功能，即便是最常见的报纸，我们也不会过一年后再去翻它。但网络不同，我们随时可以查阅几年前的旧闻。
        网络新闻的第三个特征是多维性。网络新闻在组织上拥有多种方式，几乎所有网站都提供了滚动新闻、新闻点击量排行、搜索等功能，这些是为了实现同一个目标：让用户找到想要找的新闻。
三、博客
1.从内容角度看：个人记录
        博客web log，简称为blog。从内容看是个人记录的东西，不管是用来表达心情还是认真写一篇文章，都可以。而在这之前，传统意义上写作通常认为是文人作家写的“文章”。
        这个话题由于时间关系不展开来讲，具体内容大家可以到网上了解一下。
2.从传播角度看：个人展示，秀show
        博客的一个作用是“全面show”，通过博客可以让别人了解你生活的各个方面。
        而对于一些人而言，博客就是他的网络生活。有些人在现实生活中的交友圈很小，网上却有很多朋友可以满足他的社交需求，这形成了他网络化的生活方式。博客无疑是最重要的一环。
        博客的特征是凸现人的主体。起初人们读新闻、看文章是，都是冲着内容本身而去。试想，你能记得在报纸上看到的某条新闻是哪位记者写的吗？博客不同，大家读博客大多是冲着人而去的，看博客不是为了文章而看文章，很多时候是为了博主而看文章。
        博客的另一个作用是关联真实社会，因为虚拟本身不具有完整人格。泡论坛有个说法叫马甲，很多人喜欢注册马甲，而且每个马甲说话风格都伪装成不同，但最终，只有一个马甲象一个独立的人，其他的马甲发言可能前后充满矛盾，因为缺乏背后独立人格支持。
        媒体的文章大多为了表达的是与作者五官的客观事实，而博客不是，更多是表达跟作者相关的话题。博客的最终目的是关联真实社会，因为虚拟的东西不具备独立人格，这也是现在很多社区都强调“真实”社区的原因。
四、微博客，twitter
1.从内容角度看
        微博客是博客传播深度化的结果，但与博客还不是替代的关系。
        一个角度着眼于内容，一个角度着眼于传播。大家分析互联网问题时都应该从这两点着手，内容与传播几乎是互联网业务运营的全部。
        twitter在内容上是“微”博客，所以很多人将它理解为迷你版的博客。普通的博客写一篇需要新建博文、起标题、填tag、写文章、甚至排版……很复杂。微博客非常简单，一句话，提交就好，微博客是记录，内容以短小见长，它会瞬间传播你的想法。填完内容后一个回车就搞定全部任务了。
        博客还是强调“写东西”，而微博客更侧重只是记录个人状态，是一种沟通的手法。
        沟通是需要成本代价的，一个人和朋友们、和恋人时间长了不打电话会有问题的，好朋友之间一个月不吃个饭，关系就淡了，恋人3天不打电话，下一次，她就成别人老婆了，这些沟通都是交际的成本。在互联网上，很多方式可以大大降低这种成本。
        几年前微软的研究认为，一个人维系一个圈子的能力大概就在150个，超过这个数字之后，多认识一个新朋友就会失去一个老朋友，但现在这个数字是1000以上。因为互联网降低了这种成本。twitter，也是降低这种成本的一个有效方式。
2.从传播的角度
        twitter在传播上表现出了快速性，这种快速性并不是说每次发出内容有多快，而在于，新浪等网络媒体的内容需要编辑进行很多工作后你才能看到，而twitter上这种传播是直接的，你Follow谁，谁的信息就能第一时间传达给你。当然，这种快速不意味着最终结果一定有效，比如我发了一个消息后你如果不主动看就不会看到，我发twitter的动作对你而言等于没发生。
        twitter通过信任节点来传播。虽然传统媒体上也是通过信任节点来传播，但却是基于媒体的公信力。而恰恰现在几乎所有媒体都被利益俘获了，他们为广告主和利益人服务。你在媒体上看到的推荐、内容可能只是广告主的需求。而twitter基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这是非商业的，是基于人的信任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公信。
        基于节点的转。在twitter中人很多时候会充当“转”的角色，这种RT的过程并不是简单的一个转发，而意味着转发者已经认同了这条消息，这等于增加了一个信任节点的过滤于加工。
        twitter是长期效率的，非短期效率。目前也是一种乌托邦式的传播效率，需要很多条件来满足，而不是简单的短期效率。如果一个节点不可靠，带来的结果也不同。
3.开放性
        twitter上的信息一般是公开的，所以它的开放性是它具有价值的延伸。它足够简单，而且拥有庞大的传播体系。
        twitter开放API和产业关系，例如twitter官方自己不推客户端，但现在每个人都可以用到他喜欢的客户端。这种在产业关系上的开放性，导致最初1千万用户积累起来后有成千上万的人来参与无偿开发，GNU推崇软件的开放性，twitter倡导的是服务上的开放性。
 五、社区化动力
 1.保持在线 Online
        人类的社会关系需要经常进行强化维持，这种强化的网络状态是实时在线。当然如果每个人保持实时在线的方式是独占的，别的事儿也不用干了。因此，网络上人每时每刻都处在online的状态，是离散的碎片状态，不是独占而是可分享插入的，如果把他们都作为节点中心，组成一个虚拟的网络，每个人都可以藉此与更多的人保持随时沟通的状态。
        互联网之前的状态是整块内容的中心至上，现在内容整体性正在逐渐向碎片化转变。因为人是有上下文的，可以通过内容来识别主体，再通过主体来追逐节点内容。
2.复杂结构——传播将越来越复杂
        信息传播的路径结构正在复杂化。我们知道人与人之间通过群组、社会网络来组织，假设门户网站首页有一万条信息，而单个人需要的信息是100条，那么首页内容的有效性只有1%，其他内容的对你来说都是垃圾。像门户这种公共媒体是为了满足不同人的爱好，所以会出现这种结果。门户单一的传播方式很难满足越来越多样化的个性需求。
        人对路径的选择也在逐渐复杂化，永远在线带来的海量信息，并不适合广播式广泛传播，怎么来隔离无用的信息？移动电话通过基站来隔离、传统厂商通过地区分销商来隔离……在互联网上，信息的隔离主要是通过节点来。由于节点的存在，你说出的一句话只会在一定的范围内传播，而不会突兀到让所有人都看到。这种路径一旦形成，路径的选择就成了问题。一条信息已经开始传播后，它通过哪条路径到达你，就是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
3.传播效率
        每个人在线都产生大量信息，又不能传到每个人，这就需要更快的传播效率。大多数信息都是通过两步跳数（转发次数）转到你那里的。跳数越少，说明传播效果越好，但适当的跳出可以减少接受信息的成本。
        衡量传播效率的另一个标准是目标匹配性。我们可以按事情的重要性来决定跳出的次数，小事件可以多跳出几次到达目标，重要的消息最好是亲自动手直接推送到目标处。
 六、社区媒体
 1.草根“新闻”
        草根新闻是不是新闻？草根新闻的真实意思是普通人产生的新闻。如果它没有成为公共话题，是没有公共传播价值的。草根新闻不是内容定位，而是来源定位。比如央视大楼被烧的事件，传统操作一定是记者先来拍摄，然后通过媒体发布。而事实是这个事件更多通过手机、互联网来传播，普通老百姓也参与到事件中来了，这就是典型的草根新闻。
        草根新闻的传播性更强调互动，这意味着草根新闻离受众更近，可感知。跟你越近的人越容易让你激动，草根新闻正是基于此让你感觉到信任传播的价值。
2.互动性
        社区传播更强调互动性，对此今天来的人可能都不陌生。不过这种互动性不是对称的，是非平权的。就像80年代末流行的电话点歌，听众成千上万，但每期能打进电话成功点歌的人不到十个，这是因为其中的可能性让你激动。互动绝对是非对称的，再加上非平权，决定了互动本身不是一件平等的事情。
3.个性化
        每个人都在线，会产生大量信息，除了路径隔离之外，从个人接收看，还有很多非常个性化的方法来筛选信息，比如主动接收。
        这里有一个例子是订阅的误区，有时你订阅了大量的独立信息源，但你阅读无用信息的时间甚至超过了阅读精品的时间，这是很不划算的。所以主动接收时也需要考虑成本。
        聚合能够降低订阅带来的成本。它可以利用一种知识的机制，按每个人的要求进行整合。信息的源头在整合，接收终端也在整合，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聚合与订阅的区别是，订阅只基于信息，而聚合是涵盖方法和内容，是一种更高级的方式。
        好了，第一部分就讲到这里，下面我讲一下标题的技巧（略）。
]]></description>
		<wfw:commentRs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17.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1</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视频及数字娱乐研讨会[记录]</title>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07.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07.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15 Aug 2009 17:20:45 +0000</pubDate>
		<dc:creator>醒客Think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视频新媒体]]></category>
		<category><![CDATA[数字娱乐]]></category>
		<category><![CDATA[衰退]]></category>
		<category><![CDATA[视频]]></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p=707</guid>
		<description><![CDATA[        时间：2009年8月6日下午，地点：互联网协会。
        人员介绍。（略）
        互联网协会李主任：视频受到关注，3G与新技术的发展将对视频起到推动作用。版权等问题则是阻力。网络版权联盟 将对版权相关问题进行协调，促进新媒体版权健康发展。
        主持人邓：2002-2009 网络视频发展回顾：
        2002年互联星空成立
        2003年天天在线
        2004年东方宽频
        2005年青娱乐。视频开始进入高速发展期。
        2005年4月土豆网，10月优视网，12月第一视频（这家公司业务有点不好理解）
        2006年1月PPStream，4月OpenV，6月Mofile、youku，7月Ku6， 10月搜狐体育播报， 12月新浪播客。
        2004-2006年， 17家视频企业获得总计过亿美金的投资。张玉/胡戈/后舍男生 是典型事例。
        2007进入视频高速发展期，跨电视媒体合作开始。
        2008年，奥运、地震事件驱动，许可证让视频行业开始洗牌；2008年是辉煌的一年，网络视频进入主流（注：参考文章）；2008视频分享在寒冬中开始转型。
        2009年是视频展望年，进入新的机会期。（注：问题是机会属于谁？此后可以再说）。回顾结束，进入对话探讨阶段。
        主持人邓：视频网站目前主要做那些事，版权方面如何里呢？
        优酷VP朱：目前培养用户广告习惯；第二建立企业规范，适应国家政策规定。
        主持人邓：为什么客户投youku的广告，而没有选择其他网站。
        朱：中国的原创ugc能力较弱，运作在于影视节目。
        醒客：网络版权目前遇到全行业问题，如果大多数人不遵守规矩，说明行业出 了问题，建议国家建立法治环境，降低行业正规发展门槛。只有行业正版与盗版能够形成竞争，才能形成正常的生态竞争关系。
        闻领导：目前的正版操作比较困难。
        主持人邓：目前购买只是为了规避版权诉讼吗？
        悠视VP孔：目前P2P视频是软件经营平台，降低了带宽成本，也是降低运营门槛的一种方式。对于P2P是封闭的，版权问题容易解决（注：是指不容易出现盗版，不是能挣到钱）。直播作为保留特色有其价值，点播为新的增长点，P2P是编辑采集的，醒客的提法很好，但可能稍显理想化了一点。音乐10年来发展似乎不妥，且目前国内的视频大部分产于国外，版权盗版似乎是保护的方式，八国联军抢了我们的文物，似乎也不能直接讨回，版权是长期的问题，正版化需要逐步。视频版权分销公司的操作系统可能是盗版的xp，盗版不是道德问题是经济问题！
        李vp：盗版是大环境的结果，需要政府和从业者共同努力。提升行业的盈利能力是促进发展的关键。合作。是传统媒体、数字媒体间的热门词。互联网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缺乏深度积累，需要加强跨行合作。
        主持人邓：跨媒体合作正在发展，孙小姐说说看。
        BTV孙小姐：尊重版权已经得到行业的认可，从传统制作角度看，从目前btv的电视节目来看，希望能够跟新媒体公司进行合作传播。
        歌华在线总经理孟：电视观众越来越少，电视也要向互联网方面走。希望通过网络合作提高电视收视率。电视台网站缺乏网络运营整合能力，需要和互联网运营公司加强合作来实现。
        主持人邓：内容商怎么看待版权问题？
        激动网VP陈：我们开展的视频业务跨度3条线（注：激动网做版权分销，也做运营广告，还有面向用户收费），与传统媒体合作应该没有太多障碍，激动网走正版授权路线。版权购买适宜多样化，互相之间自愿置换是不错的方式。我不同意国家限价的方式（注：屁股决定脑袋，不过，互相置换的方式实际上难以形成合力的流通规则）。拓展收入来源是重要的事（激动采取 vod、分销、免费广告3结合）。
        新传体育总编张：新传体育版权的费用很高，盗版对于正版购买来说，变得毫无意义。对于垂直运营网站来说，拓展到视频之外，如：游戏，在正版内容的基础上发展多元化的运作。新传作为一个制作平台，具有内容多元加工的优势。
        主持人邓：资金运营问题，谁发言？（大家笑。）现在进入盈利模式环节。
        尼尔森数据秦：尼尔森的作为数据统计方，跟很多网站在合作。挣钱方法：广告、收费。目前广告最现实，但版权问题已经让很多流量不具有商业开发价值（注：广告主不敢认可），版权制作（迪斯尼）=〉视频聚合（激动）=&#62;终端播放（新浪）。内容制作-&#62;视频聚合-&#62;渠道分发-&#62;终端播放。这个链条可以具体到点播、直播、客户端播放的几个环节。
       秦：产业问题最好能有全行业的代表来沟通（笑），正版购买之后，广告主希望能够全面覆盖，品牌影响力可以通过空间覆盖和时间覆盖（重播）来实现。视频目前仅采取ＣＰＭ方式，结果是被大大贱卖。
        秦：版权方实际上支持采用分成等新的方式来合作，但障碍在于各方对于数据的认可度，作为数据公司目标在于消除信任门槛。
       秦：视频广告应该创新的广告计算方式，因为视频停留时间长，但ｐｖ并不高，可以借鉴电视收视率的概念。
       秦：版权问题是个问题，但随着时间推移，应该能够解决，各方实际上都在转变，能够达成新的一致。随着播放规模的增大，新的希望应该快到来。
        主持人邓：谈谈转型改版。
        优酷VP朱：7月24日，迅雷看看用在线播放变成下载。网站改版的目的在于改善广告收入形式，对于新起的视频网站，这个改变效果明显，对于门户由于占总体比例偏低，效果会差一些。
        主持人邓：ku6 UGA（用户制造广告）如何？
        ku6视频广告主管刘：UGA有收入，但绝对规模比较小。每个月2千~2万的收入（注：单个人），对于个人制作来说，价格太低了
        优视VP孔：互联网大会希望能就视频研讨方式。
        醒客：象尼尔森秦宁的建议，把甲乙丙丁各方都找过来，每一方站在自己的角度，屁股决定脑袋，多个屁股决定多个脑袋，那么如果有仲裁机制，就可以接近合理了。
        e视网江小姐：要让我们的品牌能有体现和回报。价钱是其次的（注：这似乎有些特别，如果没有其他的内容发行渠道去平衡，那么这个成本是无法支撑的）。我们作为内容制作方，没有播出台，更希望对节目品牌进行传播。
        乐视vp蒋：版权网站自己开始拍摄片子，这看起来很怪，内容多少还要看能用出多少，如何利用是更大的问题，制作方总是希望自己利益最大化，版权现在的格局比较乱。版权问题非常之复杂，我们现在的重要问题是解决收入多样化。
        醒客：购买版权如果不是独家没有意义，只能靠独家内容来切分市场，现在成本过高，购买版权停留在避免诉讼的阶段，这种方式，象10辆车一起挤4车道，最后谁硬谁留下，但从长远看，这个不是良性发展的状态。
       互联网协会李秘书长：互联网正在挑战传统媒体，传统媒体也在阻止这个过程，因此，我们不太可能以辍而就，但探讨是必要的，能够促进各方平衡。新媒体应该尽快加强产业合作，形成规则，共同与传统媒体竞争，拨乱反正，以小见大。避风港条例面临失效风险，希望通过联盟协会的形式，明确责任，让避风港起到新行业保护发展的作用。
        激动网vp陈：DVD目前的市场400亿(？数字不一定记录的确切），大家可以买DVD，为什么不愿意花钱在网上看？
        京视传媒：版权角度看问题，广告主需要完成传播价值，目前的问题，传播过程价值过低，版权乱是重要原因，广告主存在投放风险，另外，网络在价值没有兑现的情况下，已经对电视市场的价值产生了冲击，这是有问题的，需要政府规范市场，才能健康有序发展。
        激动网vp陈：目前民不举、官不究的盗版追查形式是否可以建立版权登记中心，通过集中登记的方式集中查询版权归属。
        醒客：这个操作是否涉及商业秘密呢?最终可能只是抱团取暖。
        李秘书长：这个问题实际上更复杂，美国一样。这种数据库建立现实非常复杂。
         醒客：版权集中数据库涉及到复杂的商业合作实际，并不现实。
        乐视vp蒋：从乐视的角度看，版权授权期限形式非常多，从一两个月到几年都有，无法做到区别，最终，我们难以做到有效登记。
        尼尔森秦：做一些目录性的登记信息是有意义的，比如热门的东西，象醒客说的抱团取暖，版权各方利益需要再分配，产业需要新的标准，在不同的播放渠道如网络与影院，要区别不同的计算标准，利益再分配过程要有合适的利益机制。版权目前不是阻力（醒客注：看来他不在利益方）。
        主持人邓：今天下午似乎话题全部集中到了版权问题。
        互联网协会曾主任：互联网大会信息介绍（略）。
         主持人邓：今年互联网大会的主题： 危机、转机、契机，时间：2009年09月17日。
        会议即将结束，直播停止。
     （本记录为当场通过滴现场直播的内容）
]]></description>
		<wfw:commentRs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707.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滴”使用报告</title>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691.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691.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25 Jul 2009 09:13:16 +0000</pubDate>
		<dc:creator>醒客Think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社区与传播]]></category>
		<category><![CDATA[传播]]></category>
		<category><![CDATA[微博客]]></category>
		<category><![CDATA[社区]]></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p=691</guid>
		<description><![CDATA[        这个不是使用指南，只是关于滴使用的感受，不教你如何使用滴(dii.cn)，如果对 滴使用存在问题，请参考dii.cn/help.jsp ，你还可以点击链接：&#62;&#62;参与测试
        从5月15日开始到7月24日，滴（dii.cn）70天使用报告：
1、  滴是聊天室。
        显然，如果不是我们这些矫情的人讨论滴所谓理论的需要，对用户而言，滴就是聊天室，与所谓的“微博客”（Micro Blog）并无太多关系，与即时通信群组如QQ群、MSN群的区别是，滴形成的聊天是围绕每个人展开的，且在每个人看来，有不同的边界。
        同时，滴聊天室还是一个没有中心的聊天室，或者以每一个参与者为中心的聊天室。
        传统有群主（或斑竹、版主）的聊天室，聊天室活跃的重任首先是斑竹的事，而其他人，总是被动的参与，话题的发起与继续，虽然看上去基本平等，但这种感觉有归属的聊天室把大多数人变成了客人，不幸的是，当你有精力做了一把主人，成了归属自己群组的斑竹，你又要为如何保持群组活跃性绞尽脑汁。要么没有参与的主体感，要么必须为了活跃而灌水，群组活动很多时候变成了为了活跃而活跃。
        滴聊天室在每个人看来，都是以自己为中心展开的，主体感不言而喻，同时，当自己没有话题的，参与别人的话题又成了自己聊天室的话题传承者，依然没有客场的感觉，给了每一个参与者上帝的感觉抑或错觉。
2、  “无聊”有商业价值。
        尽管滴上主要是互联网、媒体的从业人士，但讨论所谓高端、专业问题的时间和篇幅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扯淡是核心内容，当然，这同时证明聊天闲扯是有需求的。
3、  信息独立价值降低。
        通过滴客户端，有收听关系的用户在“大”聊天室实时互动，在提高了群组真实存在感的同时，快速的交互导致每一次发出的消息对上下文依赖增强，独立性价值降低；过快的发送频率会让每一段信息的凝练性不够，缺乏被被进一步分发的价值；大量不具备保存价值的聊天型的信息，会让有保存价值的信息淹没。
        通常传播类的媒体信息，需要1到数天的关注期，现在，由于大量的聊天噪音，有价值的信息保留的关注期缩短到了只有几分钟甚至更短。
4、  聊天室边界不稳定。
        在1中，提到滴是围绕个人展开的聊天室，对于某个用户而言，聊天室的边界决定于两个：一是收听的人，二是对收听信息进行转发（广播式回复）时携带的用户地址（用户地址，@+用户id的形式，信息中携带该格式地址，信息能够同时发送给该用户）。
        第一种边界是相对固定的，但随着用户选择不同的对象收听，这个边界容易发生变化；第二种边界是临时性的，只要地址在发送的信息中丢失或者出现错误，信息将无法送达相关方，作为第一种边界的补充，更加不稳定。不稳定的边界导致话题传播的不确定性，既促进了话题交流，也会让话题传播出现意外。
5、  聊天非对称性。
        滴是按照收听关系来组织聊天室，对于一个具体的使用者，由于收听关系不是对等的（即你收听的人，不一定收听了你），就会出现，一个聊天话题发起后，之后每次传播覆盖的人群会不一样，那些没有被每次话题覆盖的人，会觉得很突兀。而在网页型微博客中，由于信息独立性很强，对上下文依赖很弱，则此类情况不突出。
6、  话题稳定性。
        普通的聊天群组，包括传统的BBS和即时群组，话题是按照群组的兴趣和关注点组织的，或者，由于群组具有相对的边界，发起者具有对人群的针对性，而滴，由于组成聊天的群组实际上是收听者，不具有内容组织上的凝聚点，针对什么、针对谁发起话题变得非常不确定，话题难以稳定，陷入要对谁说什么的尴尬。
        加上聊天的非对称性，当多个话题在交叉的人群中传播，显得非常的无厘头。
7、  社区还是广播。
        通过吸引听众的方式，你获得个人广播的势力范围，影响力成为你扩大领地的马前卒，你给与个人广播域的即时实在感，挑逗着粉丝们与偶像划拳的欲望，这近乎是社区与广播的完美结合。
        不过，这容不得你仔细体会，滴会成为个人社区还是广播？当你兴致勃勃地想成为发言的中心，却发现无数的听众抢了你的话柄，这里沦为一群人起哄的地方；当你想跟你的听众粉丝组亲密接触，你并不知道他（她）躲在那个角落，你的广播，还是你的社区？这是个问题。
（未完待续）
]]></description>
		<wfw:commentRs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691.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1</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Web2.0浪潮下的网络新闻观</title>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684.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684.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16 Jul 2009 12:49:20 +0000</pubDate>
		<dc:creator>醒客Think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社区与传播]]></category>
		<category><![CDATA[web2.0]]></category>
		<category><![CDATA[网络新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p=684</guid>
		<description><![CDATA[（本文写于2005年09月02日，此次发布未作任何修改）
        简述：web2.0汹涌而来，那些想绕开所有的过去的勇士们摆出一幅我不进地狱谁进地狱的姿态，先烈利他们还远吗？
       尽管人们对网络2.0的命名有些分歧，甚至2.0本身的提法都有疑义，但大家对互联网未来将会更进一步走向互动性或者参与性都有比较一致的看法，名字叫“狗剩”可能比叫“发财”更吉利，这只代表部分人的意思，最终做出让网民满意的服务才是硬道理。
        web2.0浪潮汹涌澎湃，之所以说是浪潮，正因为当前各种声音纷杂，正如礁石边的海浪你推我赶，没有统一的章法，却是一往无前，而在这一浪潮中当前最被关注的是网络新闻，本文想就网络新闻相关的问题作些探讨。
1）草根新闻
        “草根”是2.0浪潮中一个响亮的名字，好比以前说自己是“贫下中农”，以博客为代表的互联网新锐，为“草根”阶层提供良好的舞台，免不了，“咱们‘草根儿’今个儿要高兴”。只是，那个搭建得颇象样板戏的舞台上，草根们跳的是忠字舞吗？
        草根新闻是草根的一个具体表达，那么“草根新闻还是网络新闻吗”，另一个类推的问法是，“网络新闻还是新闻吗”。
        新闻作为一个公众产品，形式上是一个个小故事，但本质上不等于街头大妈在嚼舌头，新闻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真实性是新闻区别于其它故事的关键，不能简单通过形式的相似来判断。
        在早期的宣传中，互联网为了表达自己的新媒体地位，发掘出了网络新闻的特点，其中重要的两条就是海量与互动，对于单向广播和线性播送的电视等传统媒体而言是一个超越，网络新闻为自己争取了一个发展的未来。
        尽管网络新闻具有这两大特色，仔细一琢磨，海量与互动似乎并不是非常重要的两个因素，海量？难道人们需要从早到晚一直看新闻，如果一个人每天看新闻的时间就是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的话，海不海量并没有太大的意义；互动？新闻是客观的传播，看完之后除了需要发几句牢骚，对于大众而言，互动什么呢。
        现在回头来看，海量和互动性确实没有发挥出太多的作用，网络新闻近十年的发展，依然保持了和传统新闻模式相同的广播模式，这意味着所谓新锐的网络新闻实际上是在用先进的网络渠道作广播电视的事情，坦克当作拖拉机用。
        如此一来，网络新闻没有创造出超越处在占位优势的传统新闻让传统媒体感到压力的新模式，这种简单地按照传统新闻观点照搬的网络新闻，在与与传统媒体的直接竞争中，一直处在劣势，难以超越传统新闻。
        同时，网络新闻与传统的新闻如电视新闻相比，由于国家对新闻发布权的控制，具有一定的落差，尽管网络新闻基本上具备了新闻的特征，把网络新闻当作新闻也没有太多问题，但严格说来网络新闻还不能算作真正的新闻。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一些新推出的网站干脆以娱乐和八卦为核心，从内容上差异于新闻服务，结果却获得了比较明显的发展，由此看来，内容对用户的影响胜于空洞的形式。
        回过头来看看草根新闻，从大家比较趋同的意见看，草根新闻体现了网民的广泛参与性，即所谓“人人是编辑”，不过人人是编辑的草根新闻却未必是新闻，不要说广泛博客用户，即便那些被挑选过的专栏作者们也难保证信息的权威、及时、真实。
        把几个专业编辑的工作模式直接推广到全网民参与的草根大众，并没有可以类推的必然性，一根笔是小学生，两根笔是中学生，十根笔不是大学生而是修笔的；盖一层楼用码一层楼的砖来实现，盖两层楼用码两层楼的砖来实现，盖十层楼不是码十层楼的砖而是要先浇筑混凝土结构。
        由此可见，尽管大众化和广泛参与性是互联网的趋势，却不能简单的予以推广，即便我们还要用草根新闻这个词语，一定要明白，草根新闻的内容才是真格的。
        博客的形式与业务实现与传统网络新闻发布没有过多的差异，能够成为新的关注点仰仗与网络新闻有差异的内容，形式虽然对内容有着限制或促进的作用，但草根新闻应该植根于这种内容而不是形式。
2）互动参与
        参与是人的天性，为大众提供参与的机会是媒体二十多年来的一个发展方向，区别于早期的单向广播，参与衍生出了互动的概念，强调信息受众与信息传播者相互作用，突出了信息受众的主体地位。
        互动类节目并非网络的独门功夫，80年代开始流行的电话点歌到今天短信参与的电视娱乐，说明传统媒体早就开始从广播转向互动。
        笔者做了个简单的分析，时长30分钟到60分钟的点歌节目，能打进直播间的电话充其量也就20个，对于广大的听众而言，参与进去的机会只有万分之一甚至十万、百万分之一，仅从数据来看，这个比例低的近乎是零，跟买彩票中头彩差不多，却没有中头彩奖励，按理不会有什么人追捧。
        笔者曾经热烈的参与过电台点歌，自身的经历与数据的分析结果相矛盾，长达两个月的执著打进过一次电话到直播间，当时激动万分。尽管后来几乎没再打进过电话，但我还是经常准时收听节目，遇到有好朋友，我会告诉他，我曾经和某主持人打过电话，喜悦难于言表。
        互动类节目演化到现在，许多电视和电台到了互动泛滥的程度，足以说明参与互动的受追捧程度。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数据分析和实际感觉的巨大落差呢？
        参与性和参与并不是一回事，参与性是指节目能够提供用户参与的可能性，参与是指用户参与到具体的节目中，媒体互动类节目，用户更多关注的是自己能够参与到节目中，即参与性，而不在于电话打进直播间到底要说些什么内容，即参与，作为饭后的谈资，只需要告诉别人自己曾和某某著名主持人通过电话，而无须详细讲述通话中语无伦次的内容，同样别人也不关心你到底说的是什么。
        试想，听歌的过程中，有几个听众会是奔着听另一个听众打电话进去说“我非常激动能打进电话”的呢？如果电台真让每个听众全部参与进来，那又什么时候听歌呢？参与性虽然并不能大量的转化成参与，但丝毫不影响大家的积极性，因为，一方面，人们关心的实际上是自己的感受，达到“我能！”的效果，另一方面，稀缺的真实参与又进一步提高了这种“我能”的价值。
        网络互动性的发展趋势不是简单地让每一个人参与，更不是平等的参与，一条新闻一万个人看，如果同时再显示这一万个人的评论，到底还能不能让人看到新闻？
         参与是非常有吸引力的诱因，但却不是全部，不同情况下参与的方式也多种多样，看一场球赛无论踢得好还是踢得坏，你只需要骂声娘就行了，如果是不满评论员瞎评论，你就需要摆摆自己的龙门阵。
         老师们正在努力改变填鸭式授课为师生共同参与的授课模式，而变化并不意味着，老师和学生会变得平权，学生之间会是平均主义的参与，毕竟教书育人的主导者始终都是老师。
        由此看来，对于参与或者互动的认识需要有更丰富的内容，参与性并不表示所有人的真实参与，也不是大家毫无区别的参与，更不是参与的越多越好。米饭要吃饱为止，味精则点到即可。
       能够参与可以感觉舒畅，只做观众却又何尝不可？！
3）大众化与去中心
        尽管许多人都赞成互联网大众化，这并不说明大家已经达成某种共识，大众化实际上是互联网领域的“一中各表”。
         很多人认为大众化是专业人员为了创造需求的引导过程，即所谓炒概念，实际上互联网的大众化倾向具有现实的原因，笔者列举以下几种情况：
         一、 网民结构变化。根据CNNIC最新统计数据，我国网民已经达到近1亿人，互联网用户进一步向非专业化发展，所谓非专业化，是指互联网用户不是IT的从业者，他们将互联网当成一种生活、学习或者工作的工具。
        二、 互联网业务内容的变化。互联网经过十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适合中国国情，适合互联网传播，适合互联网价值链的业务形式。从信息传播的角度看，基于成本、政策限制等原因，总体来说，电视等传统媒体在比较正规的具有舆论导向的信息传播中主导，网络媒体更多倾向于非正式娱乐性的或者小众话题。并且，网络业务内容的变化进一步引导了用户在互联网上的需求，相互推动发展。
        三、 技术手段改变传统的业务形式。技术手段的进步会对业务形式产生影响，且不说互联网本身就是技术进步的产物，还可以举出几个例子，网络带宽的发展和语音技术进步，促使及时通信从文本向语音方向转化，再到网络视频转化；短信取代热线电话，成为电视、报纸等传统单向媒体的补充，传统单向媒体变成准双向媒体。
         上述3种情形，第1种情况中用户群大众化，说明互联网信息受众的改变，从面向更多用户服务的角度出发，互联网需要针对用户群做改变。第2、3种情况，为大众化服务创造了相应的业务形式，同时也为大众化服务创造了需求。
        归纳起来，大众化在两个方面：第一指面向大众化的用户，第二指面向用户的大众化需要。面向大众化用户指尊重用户的主体地位，面向大众化需要指设计出符合大众的服务模式。
        从面向大众化用户来看，要尊重用户的主体地位，无歧视的平等性。有人认为，尊重用户就是让用户的意志得以充分发挥，平等性是推倒霸权的去中心化，我称这种情形为平权主义。
         平权主义强调每个人的权力一样，具有相同的参与权。实际上，平等不等于平权，客观社会具有的结构化表明，人所具有知识、智能、财富、影响力等是不一样的，提倡平等性并不是让人平权的做事情，这在许多探讨男女平等的话题上有很多探讨，不再赘述。
          平等不意味每个人的权力都不受限制，尊重客户并非让客户任意发挥，只有保障了用户的合理意志和权力，并对影响到其他人的意志和权力进行限制，才能保证互联网的有序性。
        毫无限制的bbs将变得垃圾满天飞、广告满天飞，这样的bbs是用来讨论问题还是自寻骚扰？毫无限制的博客网站将山头林立，鱼龙混杂，当茶叶蛋和导弹混在一起卖的时候，顾客到底是谁？毫无限制的新闻（姑且还叫新闻吧）将成为谣言制造基地，这样的新闻在目前的意识形态下适合传递何种信息？
          去中心化的平等在提倡网络民主方面有着进步的意义，但真理多走一步就是谬论，无原则的去中心就从民主走向自由主义或无政府主义。良好的愿望产出一个不折不扣的网络“乌托邦”。
          从面向大众化的需要来看，本能的东西大众化程度最高，在舆论导向性权利被剥夺（有些网站倒不是别人剥夺的，而是自己主动缴械的）之后，一些网站在本能上做文章，情色、八卦、猎奇。不可否认，这是一种被人不齿却又是非常有效的一种做法，在各种压力的逼迫下，通过本能来寻找出路是一种简单有效的方式。我称这种情形为庸俗主义。
         简单有效却并不意味着庸俗主义能够成功，因为简单，被复制克隆的成本也就非常低廉，因为有效很多人会起而跟风，因为是擦边球，知识产权便无从说起，一个情色八卦类网站只需要一两个人就可以支撑，随着RSS的普及，支撑将更容易，这种是个人就能干的生意依靠什么来成功？
           从全球范围来看，色情网站是盈利性网站的佼佼者，互联网收益非常大的一块来自于色情网站，但这不适用于中国，至少不适用于目前的中国。色情是政府禁止的内容，你无法象国外同类网站一样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也不可能公开进行商业交易，注定了色情类网站顶多只能作为个人站长赚点小钱的工具，而且需要冒着牢狱之灾的危险。一个想做大的网站则只能靠擦边球来拉点击率，赚一点广告费，不幸的是，网络广告收入对于海量点击率的门户公司来说都是鸡肋，对于其他企业真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企业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透射出管理者的投机心理，简化问题，化解难题并没有错，但当把企业的未来作为简化的筹码时，还会有未来吗？企业管理者还会以一些此类成功的例子作为自己决策的理由，在此不想再去嚼舌头，只想问一句，这种成功是可以复制的吗？
         真正的大众化，不是平权主义、庸俗主义的大众化，大众化是一种结构化的大众化，一边喊着社会网络，一边又企图把具有的不平权、结构化的真实用户转换成平权、扁平的网络用户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意义，发掘大众化需求，立足以用户需求为核心，企业才能长久。说到底人并不是只有“那点事”。
4）个性化
        许多人看来，博客blog是个性化的代表，另外一种比较集中的说法，rss新闻聚合是个性化的代表，如何看待个性化？
         什么是个性化？没有找到专门的解释，从类似个性化新闻这一类的组词来看，个性化的意思是针对每个人（或者场景、事情）呈现出不一样的特点。与大众化相对，大众化解决共性的东西，个性化解决差异性的东西。
         在匮乏的年代，不太可能挑三拣四，只能来者不拒，大家吃相同的大锅饭不会有问题，个性化也就无从谈起。
        物质或者信息日渐丰富，人的需求又相对有限，当人的需求开始小于社会能提供的供给时，卖方市场转化成买方市场。买方市场的消费者有了选择权，只是不同个体的喜好未必是一样的，大家的选择会出现差异，潜在的物质越丰富，人们进行选择后的差异就越大。物质或信息丰富到一定的程度后，人们通过选择来实现与别人差异已经变成一件困难的事情了，个性化服务呼之欲出。
         个性化服务是服务者为不同用户提供的差异化服务，但并不是只要有差异就可以，而是要有适合用户要求的差异。适合用户要求信息必须是有组织和秩序的，因为只有有序的信息，服务者才能分拣，准确提供给不同的用户。
         博客是用户用来写东西的，一般为文章、心得类的文字，一些博客网站已经扩展到了图片甚至音频、视频，名字叫法也有所不同，不关心具体的形式变化，总体说来，博客是一个人自我展示的地方。
         [...]]]></description>
		<wfw:commentRs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684.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1</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旧文：博士杀人背后的教育错位</title>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678.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678.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16 Jul 2009 01:25:21 +0000</pubDate>
		<dc:creator>醒客Think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文化生活]]></category>
		<category><![CDATA[博士]]></category>
		<category><![CDATA[教育]]></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p=678</guid>
		<description><![CDATA[
        简述：学士如果觉得自己不行，可以再念硕士，硕士如果觉得自己不行，还可以念博士，博士如果还觉得自己不行，就只剩下“上吊”一条道了。 

        今天看到《京华时报》报道的一则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殷兆辉杀害女友被判无期的消息，心情沉重。
    当初听到博士这个称谓，我常常想起科举时代的“大学士”的称呼，从某种意义上说，博士不仅仅是一个学位，更应该是读书人的最高荣耀。
    从京华时报记者的描述中了解到，博士生殷兆辉处在读书人的“最高级别”，而且是多项国家级科研课题的参与者，遗憾的是殷兆辉认为自己是个“没有用的人”，如果博士生都没有用，那硕士、学士和一大批没有学位的人，更是没用的人了。
    行凶前殷兆辉由于“抑郁症”，施害行为无法控制，抑郁症的发作应该有身体本身方面的原因，除此之外，我们是不是可以找到更多值得思考的原因呢？
    去年，和一个即将博士毕业的朋友聊天，对方忧心忡忡的说，找个工作真难呀。我感到很惊讶，你都念完博士了，有什么需要担心的。仔细了解后知道，我这位朋友读硕士博士期间，论文虽然发表了不少，但是那些东西离社会工作太远了，论文是花钱在特定期刊上发表的，没有实际应用方面的价值。我说，，博士是最高知识分子，你们的研究主要是理论价值，与实际脱离一些也是正常的。朋友苦笑着说，我学的东西是“屠龙刀”，而现实中只有猪，没有龙，杀猪我不会，而世界上没有龙，我这“屠龙刀”是不是有用无从校验，我真的难以找到自身价值。我开玩笑说，学士如果觉得自己不行，可以再念硕士，硕士如果觉得自己不行，还可以念博士，博士如果还觉得自己不行，就只剩下“上吊”一条道了。
    想不到我的话以另一种方式在殷兆辉的身上应验了。
    几年前，我看到北大、清华周边小平房里，住着一群一群二十到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整年脱产苦读，醉心于硕士、博士、MBA的入学考试，总觉得非常可惜，多好的年龄阿，本应该为社会作贡献的，而他们却整天淹没在自己都不知道学了到底有什么用的“应考知识”中，实际上，这一批人已经游离到了社会需求之外（至少在几年之内是这样），而这一批人很多曾经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
    联想到北大、清华等一流学府的毕业生几乎全部以出国作为目标，总在想，教育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了？是屠龙之技的教育嘛？那些硕导博导们为什么乐于教授屠龙而不是杀猪呢？
    教育走上一条自恋的道路，校园里的学习和社会需要有着完全不同的评价体系，教育钟情于自己的所谓学术标准，而对社会需求标准嗤之以鼻。企业和教育者的评价体系不统一，企业无法利用知识体系来评价毕业生，文凭就成了一个不得已的标准，而当文凭并不表明能够胜任工作时，企业只能寄希望于更高的文凭，如此一来，企业需要和教育在上演一场从来没有沟通的双簧，各说各话，鸡对鸭讲。博士、硕士的就业迷惑不但不能化解，而且日渐加深，大量的教育资源就会浪费在铸造屠龙刀上。
    上午，我和朋友说起此事，朋友笑着说，博士就业除了“自杀”外，多了一项选择，“杀人”，希望这只是一句灰色调侃。
参考：
迷失在教育中
2005年07月21日10时37分

]]></description>
		<wfw:commentRs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678.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媒体、人性与微博客</title>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640.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640.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13 Jul 2009 17:48:19 +0000</pubDate>
		<dc:creator>醒客Think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社区与传播]]></category>
		<category><![CDATA[twitter]]></category>
		<category><![CDATA[媒体]]></category>
		<category><![CDATA[微博客]]></category>
		<category><![CDATA[看门人]]></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p=640</guid>
		<description><![CDATA[        周日，胡泳  谈微博客的价值，提到互联网=技术+人性，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公式，许多时候，技术与人性，相距非常遥远，放到一起是件很难的事情，同样解读twitter，互联网人偏重于产品技术层面，媒体人偏重于人性价值探讨。 
        twitter被赋予社会媒体的美誉，伊朗选举事件是个典型，由于伊朗政府对手机与互联网采取了比较严格的管制措施，twitter才沦为消息传播的主渠道，说是“沦为”，并不为过，一个新兴的、并不能给人提供可靠信任的信息载体，如果不是因为没有更好的选择，很难相信它能成为消息的重要通道。从这个角度看，美国国务院向twitter创始人发消息请求推迟例行的维护计划，只不过找不到别的更有效渠道罢了。
        twitter走到了前台，微博客能否成为新的媒体？
        博客、SNS（社会网络服务）、RSS聚合、digg，甚至早几年流行的网络收藏夹都被人寄予了媒体化的期望，相比于传统媒体封闭的运作方式，新的网络服务最大的特点是，媒体受众在经历工业化时代之后，重新恢复对媒体的反影响。这些网络服务是否真能成长为媒体（或新媒体），最终还需要解决所谓的看门人问题，即：它们能否成为信息秩序的把关者，为用户选择符合公共价值取向的信息。
        一种高效传递机制能否成为潜在的媒体，还要取决于作为媒体用户的人的属性，如果人没有对媒体（或新媒体）信息的进一步需求，推进媒体进化就缺乏基本的动力。
        对于传统媒体最大的诟病，在于信息看门人被利益绑架的问题，封闭又高度集中由少数编辑者控制的媒体，其传递的信息偏离了用户的价值取向，也偏离了用户获取媒体信息的本意，从信息消费来看，一种由用户自己决定价值取向的(新)媒体能够成为媒体进化的动力。
        不过，为了保证价值取向符合信息消费者而要求的用户参与，却未必能够给参与用户带来相匹配的价值回报，如果网络活跃的个人节点贡献与所得不能平衡，新的媒体还是难以成长起来。
        从技术的层面，人们更多的是关注twitter的效率，这对具体使用、具有意识的人并不是直接的推动关系，当然工具的有效性价值并不能抹煞，只是，一旦涉及到人，问题就变得复杂起来。
        人天生是孤独的吗？我们需要24小时不停地向群体获取信息来平衡孤独感？抑或象莎士比亚所说，人都在追求崇高，都在逃避“人的一生是短的，但如果卑劣地过这短的一生，就太长了”的窘境？
        照这样的思路，进一步寻找媒体进化的动力，已经从技术层面进入到形而上，变得有些玄而又玄了。不妨，是俗人的我们再回到技术层面。
        与许多人解读的web2.0是提供读写功能的网络不同，在我看来，web2.0更多的强调了信息格式化（或者进一步说是语义），这也是HTML之后XML的价值：从符号排版进入意义排版。也就是说，web2.0与此前的web相比，不是有没有提供反馈（或叫写）的功能，而是web2.0格式化，让每一个参与者的意义能够叠加，而不像web1.0时期那样，更多形成的是信息噪声。
        社交圈子的增大，维持关系的成本以更快的速度增加，按照传统的交际方式（比如通过吃饭）维持的交际网络，由于单个交际成本很高，很快会达到成本能够支撑的交际数量边界。
        互联网提供了人们真实关联之外、独立于现实的信息关联方式。博客作为个人的网络记录，成为降低交际成本的工具；微博客，比博客更轻量级的工具，能在个人信息的网络记录、传播方面提供更大的便利。
        人是需要荣誉还是需要尊严，是喜欢被关注还是喜欢美丽的孤独，是愿意真实还是虚幻，人性化的指标无法把握，但有一点可以相信，人类社会一直朝着更高效的方向在发展，工具进步贯穿人类进化的始终。
        从农业时代的熟人社会到工业时代的陌生人社会，与其说是生活方式的变迁，不如说是工具没有同步进展所致，信息社会时代，人与人重归熟悉，归根到底是使用工具的胜利。
        媒体是人类沟通的一种特殊方式，微博客，首先应该是沟通载体，解决了媒体进化动力，作为信息化沟通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才会有媒体化的存在。
        当然，所有这些探讨还没有涉及到新闻媒体的传播限制问题，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媒体或者新媒体还需要政府政策的约束与限制，是否能成为媒体，增加了更大的不确定性。
        作为一种互联网信息化手段，twitter会在越来越扁平的社会里发挥作用，这是技术工具改变人类生活状态的印证。
参考文章：
谁是信息过滤的主宰
谁是全知全能的道德评判者
]]></description>
		<wfw:commentRs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640.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视频网络版权正面临系统性灾难</title>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633.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633.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12 Jul 2009 03:57:59 +0000</pubDate>
		<dc:creator>醒客Think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版权]]></category>
		<category><![CDATA[政策]]></category>
		<category><![CDATA[盗版]]></category>
		<category><![CDATA[视频]]></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p=633</guid>
		<description><![CDATA[        引子：网络版权成本过高，正使得网络视频行业面临系统性灾难！ 
        当版权代理商与各运营网站因为版权纠纷，乐颠颠不断打官司的时候，大概不会想到，一年多以后，他们似乎已经完胜了，视频网站们开始全面清理用户上传中的影视内容，侵权盗版官司，以视频网站要以接近完全的妥协而告一段落。这是正版运动的骄傲吗？ 
        版权代理商们大概更不会想到，那些昔日和他们并排在一起向运营网站征讨侵权费的同行们，也已经纷纷关门或者转行，在这个完胜的时刻，许多“胜利者”亦光荣倒下。 
         在中国，视频网站四年来虽然有着长足的进步，但由国内原创的互联网内容所占的分量少之又少，或者说，除了传统的影视节目、国外的幽默短剧，国内用户或者机构贡献的视频内容，一直未占据互联网视频的有效分量。
         原创的而不是克隆抄袭的，才是有价值的内容。有价值视频匮乏的原因是什么？答案只有一个：版权成本过高。
        这里的版权成本过高，是广泛意义的，并不仅指正版购买或者合作的成本，也包括因为盗版而造成的潜在成本，甚至包括盗版者面临的风险成本。换句话说，版权现状已使国内视频运营没有赢家，无论是版权人、购买人抑或盗版者，这才是真正的可怕之处。
         原创视频内容匮乏，跟国内视频设备普及度有关，对于用户，原创的视频内容，从拍摄到简单制作再上传服务器，门槛还是过高；也跟视频网站的策略有关，网站们急着膨胀规模，而不是迎合有原创潜力的用户使用，急切而没有版权投入的膨胀，除了盗版，想不出有更快的办法。
        如果众多的网站中，盗版只是个别网站的行为，通过严厉的处罚措施，让盗版者死有余辜也不会有人惦念，但如今，盗版全行业性发生，问题便没有这么简单。
        看似复杂的盗版狂潮，总结起来原因也很简单，即：正版成本过高。当正版成本远远高于盗版，盗版泛滥就不足为怪。正版成本高于盗版成本，也是一个广泛的说法，盗版的成本即便计入其违法成本（包括违法带来的经济惩罚，还包括道义上带来的品牌价值、信用损失）也远远低于正版成本。
       要使得正版成本与盗版成本不相去太远，解决盗版泛滥的问题，要么降低正版成本，要么抬高盗版成本。过去几年，版权代理商的维权之路，走的是后一种。
        面对一家没有授权的网站，版权代理商要求对方给出几倍的价格，以此减小正版与盗版成本差距，这个看上去合理的办法，在现实中却缺乏合理的执行。
        版权代理人打击盗版的时，出于维权成本的考虑，采取抓大放小策略，即只针对较大的运营网站采取维权行为，并不针对较小的网站采取维权行动，在运营网站付出了高额的“转正”成本之后，面对单个用户较小，总数加起来庞大的小型盗版网站群体，正版网站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版权代理人的所谓维权，客观上，只不过把盗版风险成本转嫁给了正版运营者。
        在法律没有考虑互联网扁平、快速的传播特性的情况下，“避风港”条款由于缺乏操作细则已名存实亡，在业界一边倒地指责“盗版”行为之后，运营网站象犯错误的小学生一样手足无措。形形色色的各类版权代理人开始广泛“代理”侵权节目，准备随时捞一票。
       从网站来说，无论是正版还是盗版，最终考量的都是成本，成本能够持续下去的理由只有一个，能够现在或者将来带来预期的商业回报。如果成本相对于收益太高，这个行业就无法生存。
       以为只要打击盗版就能走向正版的思路是错误的，正如生态平衡一样，除了生物种群间的动态平衡是平衡的一种结果，极端的打击，物种的大灭绝也会是平衡的一种结果，我们正在一条日渐狭窄的道路上前行。
      缺乏正版流通环境，在传统的发行渠道，书籍、光盘、软件使用等盗版横行、盗版观念深入人心的情况下，在线视频正版化不会是个简单的一刀切问题。
      版权是互联网未来发展的核心，缺乏合理有效的保护机制的互联网行业面临灭顶之灾。是主管部门下决心进行政策性引导的时候了，降低版权门槛到行业能够承受的水平，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可怕后果。
         下述建议仅供参考：
         1）  传统版权的国家限价。对于已经在传统影院、电视台进行过传播的影视节目，传统的传播期之后（比如:一年），国家采取最高限价措施，鼓励进行网络传播。
        2）  网络原创的国家补贴。针对没有传统盈利支撑的网络原创内容，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部分，国家应该象支持动画一样，给与直接的财政支持。
         3）  尊重网络特定传播规律。细化“避风港”条例，给与行业发展一定的过渡性空间，避免行业性风险只由守法企业承担的不合理现实。
         4）  鼓励创业商业模式。鼓励分成等商业模式发展，鼓励符合互联网传播规律的商业探讨，以减免税甚至直接的资助方式，促进商业模式繁荣。
相关文章：
Web2.0版权研讨：相信内容背后可以信任的人
web2.0版权研讨：“未授权内容”等于盗版？
Web2.0版权研讨：盗版猖獗的积极意义
web2.0版权研讨：视频网站为何集体受挫
“魔兽世界”易主的版权力量
砸版权的视频网站没有未来
web2.0版权研讨：从登记到认证
]]></description>
		<wfw:commentRs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633.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2</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twitter、媒体与媒介</title>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429.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429.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06 Jul 2009 15:42:10 +0000</pubDate>
		<dc:creator>醒客Think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社区与传播]]></category>
		<category><![CDATA[twitter]]></category>
		<category><![CDATA[媒介]]></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媒体]]></category>
		<category><![CDATA[社会化媒体]]></category>
		<category><![CDATA[社区通信]]></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chenshihong.com/?p=429</guid>
		<description><![CDATA[        twitter能成为信息传播网络，retweet功不可没。retweet，所谓“锐推”，简称RT，twitter转发消息的功能，在通过follow（关注）组成的节点链条上，信息循着“关注”的路径，由节点上的人“推动”着扩散。
        显然，在许多人看来，twitter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消息传递机制，一些时候，它甚至风头盖过了传统媒体。这，会是我们理解中的媒体或新媒体吗？

        对于twitter可能导向的传播方式，我并不过多怀疑它的未来，不过，这并不能为twitter解读成“社会化媒体”寻找得更多的支撑，twitter设计得如此简洁，它不应该仅仅具象成媒体。而且，仅有twitter，也承载不了真正媒体的价值。
        twitter通过微博客定义了“语义单元”，通过关注、“锐推”、回复等功能构建人际传播网络，前者是车，后者是路，交通结构已然形成，正如现实中的交通，twitter构成的信息网络最后的驱动者也是人，信息在twitter网络上的每一步传播，都需要节点上人的劳动，通过“关注”形成的路径，加上节点上的人通过“RT”，信息逐级下行。
        信息网络有了，但却未必是媒体。而且，更多的，twitter在传播上的效率和纵深性，更多是指它的可能性，它提供了高效的可能，但能否落在实处，则要看使用者的扩展，我宁可相信，如果缺乏有效的引导，我并不认为twitter能够自发的生长成有序的信息传播平台，正如交通路线，车与路本身提供了效率可能，红绿灯、路牌甚至司机素质才是效率的核心因素。
        twitter提供的功能中，没有关于信息处理的能力，如果你通过小纸条的方式，每次把东西抄下来，传递给你的关注者，而且逐级关注者也重复相同的事情，你会发现，在信息处理上，传纸条与twitter并没有区别，twitter只提供了信息传递的拓扑方式，并藉由互联网而能够快速传播，到这里，twitter只是信息传递的媒介。
        twitter要变成媒体，光有“关注”和“锐推”组成的媒介网络并不足够，要使得传播的信息具有媒体的客观与真实，并具有新闻价值，还要依赖于传播节点上的人，利用他们的辨别力来过滤与加工，让新闻价值凝聚。
        twitter客串了媒体的角色，源于使用者是编辑、记者或者具备了等量的作用，在没有twitter、记者们的锐推没被称作社会化媒体之前，他们或许已经通过博客被人称作过自媒体，他们也或许通过即时通信完成过信息的传播，或许在更早没有互联网的时候，记者们的咖啡厅聚会，也已成就了社会化媒体的雏形，而这一切，与twitter并不必然相关。twitter迷们，要简单通过twitter，就自然将twitter使用者变成媒体人节点，显得那么乌托邦。
        现在的twitter，说到底，只是个依赖人际网络进行消息传播的网络化人际媒介，而这之上能结出什么果子，则要靠使用者的驱动，twitter的价值在于它开放的体系，使用者通过自己努力，想法存在变成现实的途径。
        对单次通信进行了字数限制的twitter，作为网络化人际媒介，已经发挥了轻量级传播工具的威力，但捧上神坛还为时过早，是否能够有足够的承载力满足更全面的人际媒介传播需求，并不确定。
        web2.0浪潮几年来，各种披着“新媒体”外衣的媒体形态纷至沓来，然而，很多时候，不管多“新”的媒体，只能是效率和传播形态的新，并不能改变媒体的功用。
        在中国，媒体更有其独特的运行规则，喊着新媒体的互联网创业者，冒着不想离开地面实现飞翔的傻气。
        twitter作为网络人际传播媒介，总的来说，具有3大贡献：1、通过微博客定义了语义单元；2通过关注follow定义了人际传播网络；3通过锐推定义传播动作。这是twitter的价值所在。
        至于twitter能成为什么，取决于节点上的人和他带来的应用。而这属于twitter扩展不是twitter本身。
        名词补充：
        媒体，media，广义上讲也包含了媒介的含义，这里是狭义上的，指传播媒体，是新闻媒体和大众媒体的统称，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具有一定受众的资讯传播网络，包括传播内容与传播渠道。
        媒介，medium；指信息在主体之间传播的介质，不包含传播的内容。
        从上述的理解来看，媒体是需要依赖媒介而存在的，而媒介上传输的内容未必全是媒体内容，媒体的内容是有一定品质要求的，比如真实性、客观性甚至及时性，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内容类别上面也有不同的限制。
        参考文章：
        新媒体有多新？
        SNS：Twitter能实时化吗？
        SNS：twitter的效率与价值
]]></description>
		<wfw:commentRs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429.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1</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Web2.0版权研讨：相信内容背后可以信任的人</title>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423.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423.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05 Jul 2009 05:44:15 +0000</pubDate>
		<dc:creator>醒客Think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版权]]></category>
		<category><![CDATA[web2.0]]></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chenshihong.com/?p=423</guid>
		<description><![CDATA[        伴随互联网互动性的逐步加强，内容授权需要打破传统的版权模式，版权从登记到认证是一个办法，  
    内容传播与版权收益分离，内容先传播然后通过版权认证确认每一个内容的受益者，这个过程有可能很复杂，如果没有技术辅助手段的帮助，识别一个内容的版权收益人，尤其是被重新编辑过的内容的版权受益者，有时会很困难。 
    好在，现实中，内容识别并不完全这么无规则，通常，视频网站的流量并不是完全平均于每个视频段分布的，视频网站的媒体化运作结果，使得大量的视频观看（常常大于90%）集中在少量的内容（可能不足10%）上，这让内容管理在做一个小幅度牺牲的前提下，能够得到大幅改善。 
    在当前，还处在起步阶段的视频，被网站大力推荐获得巨大流量的部分，通常是机构或者高端的个人提供的，相比于一般的社区ID，这些人的数量要少得多，而且能够跟踪到现实中。 
    视频网站商业化，首先关注这些能被跟踪的高端用户，尽管这不是全部，甚至也不是大力推荐的全部，但对于一个流量健康的网站，至少可以解决一半以上的问题，这对于一个刚起步的尝试，应该是个不错的开头。 
    相信内容背后那些可以信任的人，利用人的信用实现内容权益的界定，虽然同样存在判定上的风险，但风险却是可控的，是一个不错的过渡方案。 
    相信内容背后那些可以信任的人，最终是要和他们分享商业价值，这才是新方法的魅力所在。在目前以广告为主要盈利的阶段，一个简单做法就是，网站运营者与这些内容提供者，一起分享广告运营收益。通常，由于网站具有聚合的优势，广告由网站经营者运营，也有时候，内容提供者足够强大，也可以承担广告运营，但最终，广告收益由双方来划分。 
    广告分享的现实阻力是，由于现在广告的整体规模还不足够大，此时再大家一起分，僧多粥少的现实会掩盖创新变革的价值，也会成为一些盗版者的上佳借口，对于寄希望于模式创新引导互联网进步的人来说，这也是洗掉急功近利玩票者的有效办法，上帝会把价值留给那些长期坚持价值的人。 
    随着技术手段的进步，信息背后更多的人变得可信任，内容版权认证也会越有效。 
    相比于传统报刊杂志甚至广播媒体，第一代互联网的价值在于聚合了内容，为用户提供了入口点，所谓门户，这种变化带来了模式创新，互联网开创了新的传播方式。不过，传统的门户并没有改变版权规则。 
    而未来，互联网不仅聚合内容，更在于聚合人的劳动，这颠覆了传统的版权模式，从版权登记到认证，相比于传统的版权方式，是一种更高效的模式创新。 
    参考：06年4月为什么播客不流行；06年11月youtube为什么不成功；07年9月24日 视频网站遭遇集体滑铁卢，08年3月说视频难有突破，06年9月视频分享网站信仰危机。
]]></description>
		<wfw:commentRs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423.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1</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SNS：twitter的效率与价值</title>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308.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308.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30 Jun 2009 00:56:32 +0000</pubDate>
		<dc:creator>醒客Think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社区与传播]]></category>
		<category><![CDATA[twitter]]></category>
		<category><![CDATA[即时通信]]></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chenshihong.com/?p=308</guid>
		<description><![CDATA[        twitter通过网页服务时，表现了“准实时”消息的特征：你可以随时发，但不必随时看。采用了客户端之后，在用户没有主动参与的情况，信息更新后便直接传到了用户的计算机上，这算不算实时消息呢？当twitter变得越来越实时，它与即时通信（IM）还会存在真正的区别吗？ ]]></description>
		<wfw:commentRs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308.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2</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SNS：Twitter能实时化吗？</title>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301.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301.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29 Jun 2009 01:40:29 +0000</pubDate>
		<dc:creator>醒客Think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社区与传播]]></category>
		<category><![CDATA[im]]></category>
		<category><![CDATA[信息传播]]></category>
		<category><![CDATA[消息机制]]></category>
		<category><![CDATA[滴]]></category>
		<category><![CDATA[韩毅]]></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chenshihong.blog.techweb.com.cn/?p=301</guid>
		<description><![CDATA[ SNS与twitter都强调好友关系，但他们的切入点却有些不同，SNS强调人际网络，即信息的路径，twitter则强调信息的快速传播。如果把SNS、twitter一起与IM（即时通信）比较，前者是社区服务，后者是通信服务。]]></description>
		<wfw:commentRs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301.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2</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RSS假死与语义互联网</title>
		<link>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296.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296.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4 Jun 2009 02:15:58 +0000</pubDate>
		<dc:creator>醒客Think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社区与传播]]></category>
		<category><![CDATA[rss]]></category>
		<category><![CDATA[语义互联网]]></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chenshihong.blog.techweb.com.cn/?p=296</guid>
		<description><![CDATA[ RSS作为机器间的内容传送工具，当被直接用在信息聚合的阅读器上时，解决了将分散的站点信息整合的问题，节省了阅读者挨个网站查找的时间。但在信息碎片化的时代，还有比简单信息聚合更重要的事情：海量的信息如何过滤（信息看门人问题）？能否被准确传送到目标用户（传播问题）？能否被用户准确响应（解读问题）？能否值得信赖（社区信用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依赖于机器来解决，那种只能把信息基于文本符号传递的方式将无能为力，机器需要对信息内容进行理解，语义网络的价值得以显现。
]]></description>
		<wfw:commentRss>http://blog.thinkeropinion.com/archives/296.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channel>
</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