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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TV的技术与经济

继续流媒体世界沙龙的话题。

    二、技术与经济

    这部分实际上涉及到几个小问题,下面分别说明。

    a)实时传播

    这个问题也是杨景教授提出来的,大体的意思是说,IPTV涉及到更多的实时传播,虽然路由方式没有太大变化,但实时性要求难以通过不改变路由设备基础而达到,可以想到的方法是,采用多链路超级节点的CDN-P2P方案解决。

    由此可见,实时传播根本解决要从底层网络建设开始,网络进入实时交换时代。Web Counters 我要啦免费统计

    我更感兴趣的又是杨教授提到的一个关联内容,“全球还没有商用案例”,我担心这种“没有先例”过多是通信行业的“中国特色”导致的,垄断、网络建设地区差异、网间互联难题等等,许多人抱怨网通与电信网络互通畸形,短短几年,网通与电信之间互联互通便成为世界上最远的距离,而人们期待的竞争格局却步履蹒跚。

    b)技术与业务的异步

    对于研究院,尤其是国家支持的研究院来说,技术进步是核心的追求,而商业公司中,真正的挑战更多并不是技术难题的挑战,而是业务模式的挑战。于是在一些企业尤其是有长期战略的企业中,技术还是业务决定战略,在不同的角度看来,具有很大的分歧。

    “道”不同是学院派与企业派的根本区别。基于商业利益考虑的业务与没有商业目标的技术是两个相对极端的状态,技术如何与业务保持快速一致性,同步发展成为互联网发展的重要支撑。

    技术与业务不同步,是商业模式发展的潜在阻碍,技术人员与业务人员沟通不畅源于不同背景,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导致互相隔阂,这种隔阂与其说是观念上的,不如说是缺乏合理的价值传递体系,设计合适的价值驱动体系,才能保证事情朝着价值最大化方向进展。

    c)互联网内容自身承载

    许多由互联网产生的话题,日渐成为媒体的核心话题,而互联网自身,却难以形成强势的媒体阵地,尤其对于以视频为主的所谓新媒体,互联网何以将自己置身度外?成本是问题。

    互联网一直处在风头浪尖,从这个角度看,互联网本身就是新闻,而“互联网”新闻能否在互联网上实现商业传播,最终决定于是否能赚取合适的商业利润,如果“互联网”新闻本身需要高性价比传播,选择传统媒体而不是互联网自己便是必然。

    这是一个尴尬的结论,许多网络公司高举新媒体旗号来造媒体的反,结果,一个钱字,便被媒体收编,怎一个“革命”了得,难怪有人惊呼,广电正在成为新媒体最大赢家,当然是不是最后赢家,拭目以待。(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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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新媒体

IPTV的增长悖论

3月17日,流媒体世界沙龙,探讨IPTV相关话题,召集人灯少有沙龙的具体记录,这里整理出相关探讨中涉及到的几方面话题或者问题。

    一、增长悖论

    杨景教授提出来的,意思是说,电信发展用户得到的收入是用户数线形增长的,但用户使用P2P占用的资源是用户数平方增长的,最终这两种增长导致电信收支不协调,会导致电信限制用户使用P2P,或者,用户网络质量得不到保证。

    杨教授提出CDN(Content Delivery Network内容分发网络)解决线性与平方的平衡办法,细节涉及到相对专业的数学计算,这里不详述,结果是让投入与产出之间基本按照相同的比例增长,代价是需要增加固定的CDN投入。

    从业务的角度看,数学上的线形与平方的矛盾,理论值偏大,在现实中,由于边际效应导致的成本下降、增值服务规模效应带来的ARPU值提升等,都能化解成本平方上升的压力。Web Counters 我要啦免费统计

    另外,平方增长关系尽管理论上可能,但受终端带宽、处理速度、存储器大小等限制,使用P2P服务时,一个节点真正与其他节点发生P2P数据传输的链接数是远小于网络节点总数的,有效连接如果最大为k的话,新增加1个节点(通常也是一个用户)资源占用增长为k,P2P网络n个节点消耗的资源不是n平方,而是n乘以k。

    我感兴趣的是平方数的另一层含义,用户(节电)数平方是P2P网络的传输复杂度,这说明,随着网络节点的不断增长,与广播网络复杂度是用户数线形增长相比,P2P网络的复杂度是用户数平方增长的,P2P网络有远比广播网络高的价值传播能力。而且,未来会有更高效率的传输网络出现。(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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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

手机不相信广告

互联网广告到底还有多大的挖掘空间,盘子能够养活多少家公司?问题并不容易回答,经历了十余年的发展,网络广告与传统媒体广告尤其是电视广告相比,还有巨大的差距。
互联网的收入中,SP、游戏备受争议,前者涉及到运营方式本身,后者更多是社会影响,电子商务则还“不靠谱”,难以短期成为价值的承载者,算来算去,还只有广告算是还能经得起推敲的商业模式。
当前的网络广告模式,似乎难以承载起互联网的巨大盘面,即便是网络巨头的门户网站,广告收益支撑公司运营也并非易事,网络广告与传统广告的巨大落差,除了人们对网络广告的接受程度偏低,价值被低估之外,还有重要的现实原因。
电视广告是集中的,家庭电视机能够收看的节目通常不过二三十套,粗略平均一下,每套节目的收视率在3%~5%,也就是说,电视广告容易让数万、数十万、数百万的人同时关注,而互联网,人们对内容的选择性何止数百数千,大量的节目分散着焦点,短期难以聚集足够的用户关注,单位投入的广告价值显然要比电视上低得多,要命的是,从事互联网内容的人相比于电视等传统媒体,人数要多得多,两下相比,网络广告难担众望便在情理之中。
尽管网络广告不如人意,但似乎也没有更好的方法可以替代,创新那种想明天菜吃今天饭的方式毕竟不能成为商业公司的依靠,于是,将广告变着法儿折腾是人们能想到的好的方式。
五花八门的广告模式曾出不穷,撇开具体的业务形式不说,最终可以用有效性来衡量新模式的好坏,即广告信息传送的时候,有多大比例传递给了需要的人。
“有多大比例传递给了需要的人”虽是有效的衡量模式,但却是后验的,人们只有看到了信息才知道是否真的需要。最终,广告发布者容易掌控的是让用户看,知道谁看了要比知道谁需要直接得多。
按说,大抵是需要广告才会去看广告信息的,不过实际中会有差别,人们对广告含义的误解或者无目的浏览,都会成为看广告的理由,而这,日渐也成为广告经营者骗取或者赢取广告费的手段。
广告点击取代广告展示,无非是想证明用户“看过了”,当然,点击广告动画上的关闭按钮,也表明你看过了,接下来,你可以让广告动画足够骚扰人而不是讨人喜欢,点击关闭记录着大量的人看过(点击关闭按钮)了,但事实上,他们需要的是清静而不是广告。
从电视、PC到手机,与人的“粘性”越来越强,广告的强制性也越来越强,顺着这个思路,手机广告将是未来的金矿,这里有>>消息,我不太相信科技能以牺牲人的利益来实现进步,手机这种非常私密性信息工具,怎么能容忍广告这种粗鲁的方式呢?
广告作为信息传递的辅助手段,正在被各种各样的“高技术”手段强制塞给想看点信息的可怜的用户,这种被经营者看作提高粘性的办法,正在上演暴力的信息入侵。
电视上做广告的时候,节目制造者还要想破脑袋考虑如何提高收视率,手机增值业务收钱的时候则是爽呆呆,你把信息发给谁,谁就掏2毛或者1块,以至于许多早期的sp从业者以为找到了魔法之门,连自己都不敢相信,只要准备一台服务器,把短信发给谁谁就掏钱,真有点石成金的功效。
经过移动SP的洗礼,手机会相信广告吗,我是不相信。气球有一口一口吹大的时候,但最后吹的一口气,将是破灭,这是气球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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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与传播

用户产生内容在于关联度

  keso说到信息和用户的三重关系,这与我在互联网动力学模型中,提到“关系”的思路是一致的,当时发文的时候也有人提出UGC(用户产生内容)相关的疑问,与keso文后评论对于UGC的质疑有些相似,补充几句我的看法。
     UGC的思路,与传统媒体的思路是不一样的,UGC中提到的内容重点在于“UG”(用户产生),而不是“Content”(内容),至少,“内容”应该是与用户关联的,如果仅仅理解成“用户产生的”内容,那传统的内容哪些不是人(作者)产生的呢?广义一点的用户,基本覆盖这里人(作者)的概念。
     实际上,UGC重点还是强调“用户产生”,或者说,强调“用户”与“内容”的关联性,如果割裂了这种关联性,“内容”并不能表达真实的含义。
     互联网从业者,通常会将问题进行抽象与简化,以便得到理论模型的指导,由这个观点引申,传统媒体的内容是与作者无关的,所谓web2.0的内容是与用户有关的,所以,UGC的“内容”与传统媒体的“内容”具有不一样的传播方式。
     现实的问题要比理想的情况复杂,内容与用户的关系并不在于有和无(或者“邦定”与“非关联”)两个极端,绝大部分以不同的关联度而存在,因此,单纯的定性讨论会出现各执一词的情况。
     对于UGC,我个人看来,这是信息传递模式的一种进化,从单纯的信息传播演进到信息与人的生态性共存,从这个角度看,web2.0是对web1.0的升级,不仅仅从业务层面,从技术层面亦如此。
     正如牛顿力学与相对论,是演进的关系,同时牛顿力学又是常态下相对论的简化模型,web2.0与web1.0也有类似性,忽略了关联性,单纯的把web1.0与web2.0看成是并行的或者取代性的都会有问题。